勾股定理
文出維基大典
- 注︰蓋當今之世,數學之事,誠難僅以文述,而無符號,故凡數學之文,咸有漢字、拉丁字相易之事。舉本文為例,甲(A)之示,即文句以甲代一物,算式以A代之,以合文言、數學,則無論文理之人,咸可明之也。
勾股定理,又曰畢氏定理,直角三角形之理也。
章 |
[纂] 平面幾何
勾股定理云:「勾股各自乘,並之,弦之方也。」
中華曰商高肇之,故又曰商高定理,始述於周髀算經,東漢末趙爽以勾股方圓圖證;泰西曰畢氏定理,古埃及人或巴比倫人所肇,古希臘畢達哥拉斯始證。
[纂] 內積空間
畢氏定理云:「二矢量正交,則其範平方之和,同乎其和之範平方也。」(<a,b>=0 → |a|2+|b|2=|a+b|2)
[纂] 非歐幾何
觀球面,畢氏定理云:「勾股各除以半徑,取餘弦,乘之,股除以半徑之餘弦也。」(cos(a/R)cos(b/R)=cos(c/R))
觀曲率為負一之雙曲平面,畢氏定理云:「勾股各取雙曲餘弦,乘之,股之雙曲餘弦也。」(cosh(a)cosh(b)=cosh(c))
[纂] 見
| 聲象映響,具錄於維基共享︰勾股定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