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
外觀
月者,坤輿之衞也,為陰之精,故曰太陰。其形圓,其質清,日光照之,則見其明。日光所不照,則謂之魄。故月望之日,日月相望,人居其間,盡睹其明,故形圓也。二絃之日,日照其側,人觀其傍,故半明半魄也。晦朔之日,日照其表,人在其裏,故不見也。天文代號:。
其行有遲疾。其極遲則日行十二度強,極疾則日行十四度半強。遲則漸疾,疾極漸遲,二十七日半強而遲疾一終矣。又月行之道,斜帶黃道。十三日有奇在黃道表,又十三日有奇在黃道裏。表裏極遠者,去黃道六度。二十七日有奇,陰陽一終。
張衡云:「對日之衝,其大如日,日光不照,謂之闇虛。闇虛逢月則月食,值星則星亡。」今曆家月望行黃道,則值闇虛矣。值闇虛有表裏深淺,故食有南北多少。月為太陰之精,以之配日,女主之象也。以之比德,刑罰之義。列之朝廷,諸侯大臣之類。故君明則月行依度,臣執權則月行失道。大臣用事,兵刑失理,則月行乍南乍北。女主外戚擅權,則或進或退。月變色,將有殃。月晝明,姦邪並作,君臣爭明,女主失行,陰國兵強,中國饑,天下謀僭。數月重見,國以亂亡。
日為德,月為刑。月歸而萬物死,日至而萬物生。
兼查
[纂]據
[纂]太陽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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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行星:日 • 水 • 金 • 地 • 火 • 木 • 土 • 天王 • 海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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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木 • 土 • 天王 • 海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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