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大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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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體: | 君主制 | ||
元首: | 大明皇帝 | ||
總揆: | 內閣大學士、司禮太監 | ||
國都: | 南京應天府、北京順天府、中都鳳陽府 | ||
國語: | 官話 | ||
用語: | 官話 | ||
通貨: | 大明寶鈔、銀兩 | ||
立國: | 洪武元年正月 太祖即皇帝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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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國: | 永曆十五年十二月 昭宗陷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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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後歷二百九十三年 |
元末大亂,太祖朱元璋起於草莽,削平群雄,北逐元人,即皇帝位,建號大明[一],都南京,史稱洪武之治。後燕王棣興靖難之役,建文帝不知所終。王遷都北京。修大典,鑄洪鐘;五征沙漠,七下西洋,外邦賓服,史稱永樂盛世。仁宣二帝,寧邦守土,一時之盛世,是為仁宣之治。英宗以降,閹宦專權,國勢日衰;孝宗踐祚,親賢臣,遠小人,一時中興。世宗之後,帝主怠政,士子結黨,閹宦專權,朝政不綱。終亡於順。順復亡於清。清人南下,江南至嶺南宗室相繼而起,皆不久有。昭宗嗣於廣東,力支十有五年,崩。明遂亡。自太祖至昭宗,紀統二百九十三年,王天下二百七十六年,傳世十有九帝。疆土盛時,「東起朝鮮,西據吐蕃,南包安南,北距大磧。東西萬一千七百五十里,南北萬零九百四里[二]」。
興廢
[纂]太祖開國
[纂]元季,蒙人暴虐,分國人四等,魚肉漢人。帝主奢靡,不擅國計,國用日匱,遂濫發寶鈔。致民不聊生,海內生怨。至正十一年,黃河大水,紅巾起,海內呼應,天下大亂。次年,郭子興濠州舉事,淮右布衣朱元璋附之,戰輒勝,子興遂妻以所撫馬公女,即高皇后也。十五年三月郭子興卒,元璋盡攬其部。十六年二月,元璋陷集慶,改應天府。廿三年滅陳友諒,廿四年自立爲吳王,史稱西吳,廿七年滅張士誠,降方國珍。廿八年正月,太祖應天稱帝,國號大明,改元洪武。七月,移師北伐,克大都,元帝北亡。洪武四年滅夏,收四川;十四年破元梁王,克雲南;數征沙漠,廿年降元太尉納哈出,平遼東。至此天下始定。
靖難之役
[纂]- 主文:靖難之役
太祖崩,立太孫允炆為儲,史稱建文帝。建文帝用方孝孺、齊泰、黃子澄,倡削藩。燕王朱棣以「皇明祖訓」靖難。洪武三十五年,敗建文帝,入主京師,更年號「永樂」。史稱「靖難之役」。
永樂王朝
[纂]燕王入京,殺景清、鐵鉉,誅方孝孺十族。更年號「永樂」。任內立內閣,用姚廣孝,削藩。命草「永樂大典」。令鄭和七下西洋,尋建文蹤跡,實欲揚國威。五征漠北,欲當天可汗。南征安南。命亦失哈赴松花江,設努兒干都司。平思南、思州土司亂,設貴州布政使司。欲強控烏思藏,遣官吏迎僧入京,封號,曰帝師。史稱永樂盛世。
中衰
[纂]明自成祖以降,內閣用事,及世宗,則帝不用事,內閣攬權,黨爭始。萬曆初,張居正使考成之法,貪官皆懼之。令明朝繁盛一時。及居正逝,新法盡被帝廢。
熹宗朝不問國事,權或拖於閹寺,無治人以行治法,亦外釁而內訌;天災連年,西北民變遂起。魏忠賢領司禮監而議國是,內閣之勢始衰。
及毅宗踐祚,殺魏氏而借其勢重振皇權。然此時久廢不興,兼之天災瘟疫,縱有回天之意,難救中原之危。兼之思宗剛愎自用,時數敗壞,日甚一日。
亡滅
[纂]崇禎初年,三餉繼立,民變迭起,無餉則軍畔,加稅而民反,反勢斯成。時,高迎祥自號闖王,李自成、張獻忠先後附之,各據一方,互為呼應。及後,高迎祥薨,李自成繼起,克潼關,入長安,自立為帝,國號大順。獻忠克蜀,入成都,建國大西。
至崇禎十七年四月,李自成陷北京,思宗自縊於煤山。明將吳三桂降清,開山海關引清兵入中原,大開殺戒。遂有滿清大屠殺,中原江南,血染人間。
中國淪喪,則有衣冠南渡。安宗嗣於南京,紹宗嗣於福建,據長江而守天險,求偏安而存明祀,然諸鎮不和,黨爭相鬥,以致無力禦敵,竟至左良玉揮軍東畔,天險虛設,二年則浙閩皆陷,諸帝共死。後清廷剃髮令起,漢民憤之,南明殘勢復起,閩粵川渝,皆有反擊。
曾有明將鄭成功圍金陵以復中華, 然以敗終。西南川滇李定國以守,屢有勝績,留明十餘載漢家江山。雖定國忠勇,遺民思邦,於永歷六年至八年復桂取粵。然天下大勢已去,諸將不合,終以野亡。永歷十三年,因孫可望之叛,清軍陷昆明,定國西走。西南竟陷矣。
永曆十五年十二月,昭宗南狩緬甸。緬王莽白獲帝,獻於虜。十六年四月,吳三桂弒昭宗於雲南昆明,明遂亡。
延平武王鄭成功奉明寧靖王術桂監國,據臺灣抗清,仍用永曆年號。歷三世,三十七年亡。漢家天下至此盡於滿洲也。
禮儀
[纂]大禮
[纂]明之禮有多目。莫重於天。是為大祀,次中祀,次小祀。天子親大祀。每歲行大祀十三、中祀廿五、小祀凡八。皆遣官祭之。復有非常祀,籍田、釋奠之禮屬之。[三]宗廟社稷,大祀也。先師,中祀也。雖帝王不親中祀,惟釋奠之禮,實有大祀之實,帝王親之。廟堂配享,兩廡從祀,古已有之。配享者大賢,從祀者次之。嘉靖中,世宗皇帝以孔子禮同天,非之。從張璁言,廢孔子王爵,止稱至聖先師。復隳孔廟之像,代以木主,著為制。[四]明初因元制,像聖賢而祀之。自是乃改。嘉靖中從祀者九十一人,累增之,凡九十七人。[四]明制,凡神必有祀。無祀之神,祀於厲壇。厲壇者,厲鬼之壇也。此制前朝多無,洪武中置之。京師有泰厲。各藩有國厲,縣有郡厲。是故明之祀,周及上下,無疏漏不祀者。
朝貢
[纂]藩王朝明皇帝,遣應天知府勞之,藩使來朝,遣同知勞之。賜宴,遂朝皇帝於奉天殿,朝皇太子於東宮。見畢,上下復賜宴多席。送還出境。[五]
有明之世,他國之欲通中華者,必由朝貢,是故明世無邦交之義,而有朝貢之禮焉。太祖皇帝曰:以小事大,古今一理。他邦之來朝者,雖大小有別,強弱殊異,一以同禮待之。明制,琉球國二歲一貢,朝鮮、安南、占城、暹羅三歲一貢。日本國十年一貢。洪武十六年,行勘合制。賜諸國勘合若干道,貢使持勘合,乃許貿易。沿海置市舶司,以甄勘合之虛實。朝貢之制既完,因之獲利者亦眾。或一歲多貢,朝廷頒賜之厚,倍於所貢。明制,禁民與貢舶通,久之法馳,走私日熾,有司患之。[六]
食貨
[纂]明初,太祖皇帝釐正戶籍。置三等戶。民、軍、匠也。復遷民之無田者於諸空地以實之。明世口數,雖諸說不一。然皆不下一億。[七]中尤以浙江、南直隸、江西為庶。天下戶口,半在此焉。[七]華北諸省,歷朝屢被瘡痍,明立,亦見甦生。譬若陝西,萬曆中,戶口較洪武時倍之。蓋太祖行遷徙、減賦、軍屯諸策,田畝既耕,民生遂得小康焉。[七]
明之賦稅,國初用唐兩稅法。歲入七分用之,三分存之。嗣後國用益繁,至世宗朝而不敷。穆、神二廟臨朝,天下賦稅積欠,至有十餘年而未征者。萬曆九年,乃從首輔張居正議,行一條鞭法。其後每有大役輒加增派,萬曆三大征,崇禎中民亂,咸加增賦。[八]明初賦稅多實貢其物,正德以降,代以金銀者愈眾。久之,官俸、兵餉、宗藩之祿,亦皆支以銀兩。[九]
明之賦稅,尤亂於其季。神宗朝礦稅甚苛,監稅復濫,民苦之。至於加派繁復,明季所課非常之稅凡兩千萬兩。民不堪其重焉。[一〇]
明制,國家專鬻鹽、茶。置綱冊,載於其冊者許代賣之。茶則有官茶、商茶、貢茶之別。官、貢皆直輸朝廷,商無預之。商茶蓋商以實物易官製憑據,號曰引目,茶商以引目取茶,始得鬻茶於市。明制禁酒。終明之 世鮮產之。酒稅較他稅為輕,皆上之州府,不達禁中。[一〇]
明因古來之習,以農為國本。三百年間,農具、施肥、種植、水利皆有所更新。明季浙西、太湖所植水稻,其密度之高,甚於共和國初。[七]或云,明之糧產,半倍於宋。[七]是故明世天下糧產之豐,前所未達,後亦有所不及焉。惟耕地多集於三吳,地凡貧瘠,雖有田而不耕。
明之匠人,别立一戶。是為匠戶。復分民匠、軍匠。軍匠者,居諸衛所,隸兵部。民匠隸工部,朝廷每興土木,民匠為之,勞而無給。明匠世襲,禁轉為民。民匠之中,尚有住坐匠、輪班匠。住坐諸匠宿京師,輪班諸匠無常居處,隨徵而應,班時或一歲、或二、三歲。[一一]
明世,凡儒戶并農商漁茶之戶皆屬民戶。民之所業有貴賤,民戶之中,嚎喪、乞丐、器樂、女妓之屬,時人賤之。[一一]
兵備
[纂]明制,軍戶世業兵。是故明之兵皆世襲,非征自民丁。此制漸馳,朝廷乃募兵於民。明廷廣置屯田,軍以所屯之田自給。有明之世,火器大盛,銃、炮之用益頻。清人遠不及之。[一二]
明之用武也鮮,永樂以降,皆作守勢。明重文,委將兵於進士。復行兵將分離之制,是故將不領常兵,兵不屬一將。[一二]明廢元軍制,更置都指揮使司凡二十三。[一三]下置諸衛所,有事則以五軍都督府節制之,無事則歸。是故帝王總天下兵馬,眾帥不預之。明制,軍戶遷移,閤門從徙。每會調防之期,從遷者甚眾。[一四]
曰若兵器,明初有寶源局、軍器局、兵仗局。製碗口銃以備軍用。永樂以降,著為常制。成祖皇帝伐蒙古,用火銃齊射之術。于謙守京師,亦賴火器得全。萬曆中,樂清趙士楨自製諸火器、戰車,作《神器譜》。努爾哈赤興於遼東,明廷乃引紅夷炮制之。時朝廷自西洋購炮,已而仿製之,中華之有巨炮,實肇跡於明也。是故火器之用,以明為盛。[一五]
律法
[纂]明有三法司,曰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刑部審事,大理寺驗之,都察院司風紀。刑部之下,復置十三清吏司,聽訟斷獄。刑死以下者,一決於刑部。諸大案、死、流之刑,與寺、院共治。是為會審。[一六]諸布政使司,置提刑按察使。州府并屬縣,則以州官為之。明世,大小鄉村,置申明亭,亭有老人,理鄉中爭訟。[一六]
三法司不司軍戶。軍中律法,悉聽衛所鎮撫司,理軍戶之訟,正軍法焉。都司之下亦置有斷事司,參預軍法。[一六]
明之廠衛,名昭於世。廠者,多謂東緝事廠也。復有西廠、內行廠。衛者,錦衣衛也。錦衣本禁中衛所,其制與諸衛所同,有鎮撫司。[一七]故付錦衣衛者,實下其鎮撫司也。[一七]有明廠衛勢極熾,三法司雖有其名,其實也見奪於廠衛。英宗、憲宗皇帝朝,錦衣衛得預會審。至熹廟御朝,廠衛之虐益肆,士人以下刑部為幸。
論明之律法,必以《大明律》。明律自洪武六年起議,洪武三十年,製大明律成。凡名例律、吏律、戶律、禮律、兵律、刑律、工律四百六十六條。太祖皇帝復製大誥四篇,以戒不法。是為欽定律誥。明之律例,可更者唯例而已,律之為祖宗成法,禁修之。萬曆十三年,重修諸例,以新明律,成《大明律附例》。[一八]太祖鑒前元之敗,立法尤嚴。必欲除亂暴而後已。惟明律用刑,流於殘酷,肉刑之用甚繁。[一九]
明世職官之制,皆由《大明會典》百八十卷。孝宗弘治中李東陽輩製《會典》成,著為永式。
外交
[纂]朝鮮
[纂]- 主文:朝鮮國
洪武二年,高麗王顓表太祖即位,賜以金印、誥命,封高麗國王。二十五年,其門下侍郎李成桂主國事,更名旦,遷都漢城。遣使大明請改國號,太祖詔定朝鮮,取意朝日鮮明也。萬曆二十年,日本寇朝,史稱壬辰倭亂。神宗遣兵援朝。天啟七年,清攻朝鮮,朝鮮屢戰皆敗,明援難繼,無計可施,其王畔明而臣清也。
日本
[纂]- 主文:日本國
初,設為永不兵伐之國。後室町幕府權勢不再,戰國紛亂,屢有武士落海為寇,襲擾大明。是為倭寇。故複海禁令限貿易,遣戚繼光定粵閩。
豐臣太閣間,秀吉興軍伐朝鮮,眾近十五萬,明以兵八萬討之。日本軍退。至秀吉薨,德川家康別立幕府,與明和好,自此在無戰端。
至隆慶,海禁鬆弛,雖不得直接舟連相交,亦可貿易相通也。日本白銀遂大入中國。
泰西
[纂]政治
[纂]明之中葉,歐國以有大航海,殖民世界。故臺灣、東南亞之地,皆為彼據。至葡萄牙租澳門,與明交甚。
時隆慶開關,海禁漸鬆,西人如利瑪竇等競入中原。譯幾何原本,傳宗播教,文化以新。
然至末世,諸國皆有殖民中原之心,屢有戰端。崇禎六年,荷艦犯境,明將鄭芝龍敗之。十年,英犯廣州,明水師卻之。永曆十五年,明將鄭成功取臺灣,敗荷軍,臺灣為中國有。
食貨
[纂]中歐連接經年,物流相通,中國茶、錦為西貴之玩,歐國技巧為華夏之用。
古砲以機發石,元而用火。至明以降,火器益重,其技多西法也。嘉靖之佛朗機,西國名也。萬曆紅衣大炮始進,紅衣者,亦紅夷也。及至崇禎,大學士徐光啓請西人製造火炮,以衛諸鎮。斯大宗也。至清則復習騎射,火器見棄,交流斷絕。
火炮之外,歐人於美洲所掠金銀,亦以貨殖而大入中國,晚明以銀為幣,亦有此因。
畛域
[纂]- 主文:承宣布政使司
明無行省之制,而置承宣布政使司當之。南北二京以下,置布政使司凡十三。其下轄府、直隸州、軍民府。復有二直隸,南直隸、北直隸也。
明之五軍都督府,下置諸衛所。邊衛多有軍屯,名為軍,實與州府無異。復有在外奴兒干都司、烏思藏都司、朵甘都司并所轄諸衛、千戶所、招討司,猶封疆之藩,其土人自治之,歲或入貢焉。
帝系
[纂]明帝系,自成祖靖難以還,皆以成祖子孫為大宗。惟惠宗皇帝系出懿文太子標。紹武帝系出唐定王桱。寧靖王術桂系出遼簡王植。
廟號 | 諡 | 諱 | 在位 | 年號 | 后 | 陵寢 | 備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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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祖 | 開天行道肇紀立極大聖至神仁文義武俊德成功高皇帝 | 朱元璋 | 三十一年 | 洪武 | 孝慈高皇后馬氏 | 孝陵 | 洪武帝 |
惠宗 | 嗣天章道誠懿淵功觀文揚武克仁篤孝讓皇帝 | 朱允炆 | 四年 | 建文 | 孝愍讓皇后馬氏 | 無 | 建文帝 |
成祖 | 啟天弘道高明肇運聖武神功純仁至孝文皇帝 | 朱棣 | 二十二年 | 永樂 | 仁孝文皇后徐氏 | 長陵 | 永樂帝 |
仁宗 | 敬天體道純誠至德弘文欽武章聖達孝昭皇帝 | 朱高熾 | 九月 | 洪熙 | 誠孝昭皇后張氏 | 獻陵 | 洪熙帝 |
宣宗 | 憲天崇道英明神聖欽天昭武寬仁純孝章皇帝 | 朱瞻基 | 十年 | 宣德 | 恭讓皇后胡氏
孝恭章皇后孫氏 |
景陵 | 宣德帝 |
英宗 | 法天立道仁明誠敬昭文憲武至德廣孝睿皇帝 | 朱祁鎮 | 十四年 | 正統 | 孝莊睿皇后錢氏 | 裕陵 | 正統帝 |
代宗 | 符天建道恭仁康定隆文布武顯德崇孝景皇帝 | 朱祁鈺 | 七年 | 景泰 | 孝淵景皇后汪氏
肅孝皇后杭氏 |
景泰陵 | 景泰帝 |
英宗 | 法天立道仁明誠敬昭文憲武至德廣孝睿皇帝 | 朱祁鎮 | 八年 | 天順 | - | 裕陵 | - |
憲宗 | 繼天凝道誠明仁敬崇文肅武宏德聖孝純皇帝 | 朱見深 | 二十三年 | 成化 | 廢皇后吳氏
孝貞純皇后王氏 |
茂陵 | 成化帝 |
孝宗 | 建天明道純識中正聖文神武至仁大德敬皇帝 | 朱佑樘 | 十八年 | 弘治 | 孝成敬皇后張氏 | 泰陵 | 弘治帝 |
武宗 | 承天達道英肅睿哲昭德顯功弘文思孝毅皇帝 | 朱厚照 | 十六年 | 正德 | 孝靜毅皇后夏氏 | 康陵 | 正德帝 |
世宗 | 欽天履道英毅神聖宣文廣武洪仁大孝肅皇帝 | 朱厚熜 | 四十五年 | 嘉靖 | 孝潔肅皇后陳氏
廢皇后張氏 孝烈皇后方氏 |
永陵 | 嘉靖帝 |
穆宗 | 契天隆道淵懿寬仁顯文光武純德弘孝莊皇帝 | 朱載垕 | 六年 | 隆慶 | 孝安皇后陳氏 | 昭陵 | 隆慶帝 |
神宗 | 範天合道哲肅敦簡光文章武安仁止孝顯皇帝 | 朱翊均 | 四十八年 | 萬曆 | 孝端顯皇后王氏 | 定陵 | 萬曆帝 |
光宗 | 崇天契道英睿恭純憲文景武淵仁懿孝貞皇帝 | 朱常洛 | 四月 | 泰昌 | 孝元貞皇后郭氏 | 慶陵 | 泰昌帝 |
熹宗 | 達天闡道敦孝篤友章文襄武靖穆莊勤悊皇帝 | 朱由校 | 七年 | 天啟 | 孝哀悊皇后張氏 | 德陵 | 天啟帝 |
威宗 | 紹天繹道剛明恪儉揆文奮武敦仁懋孝烈皇帝 | 朱由檢 | 十七年 | 崇禎 | 孝節烈皇后周氏 | 思陵 | 崇禎帝 |
安宗 | 奉天遵道寬和靜穆修文布武溫恭仁孝簡皇帝 | 朱由崧 | 五月 | 弘光 | 孝哲簡皇后黃氏 | 河南孟津 | 弘光帝 |
紹宗 | 配天至道弘毅肅穆思文烈武敏仁廣孝襄皇帝 | 朱聿鍵 | 二年 | 隆武 | 孝毅襄皇后曾氏 | 羅漢嶺 | 隆武帝 |
無 | 無 | 朱聿𨮁 | 月餘 | 紹武 | 紹武君臣冢 | 紹武帝 | |
昭宗 | 應天推道敏毅恭儉經文緯武禮仁克孝匡皇帝 | 朱由榔 | 十六年 | 永曆 | 孝剛匡皇后王氏 | 永曆帝殉國處 | 永曆帝 |
無 | 無 | 朱術桂 | 未即皇帝位 | 永曆 | 寧靖王墓 | 明鄭監國 |
注
[纂]- ↑ 朱國禎《湧幢小品》卷二「國號」條云:「國號上加『大』字,始於胡元,我朝因之。……其言大漢、大唐、大宋者,乃臣子及外夷尊稱之詞。」
- ↑ 《明史》
- ↑ 《明史》卷四十七 志第二十三 禮一
- ↑ 四點〇 四點一 《明史》卷五十 志二十六 禮四
- ↑ 《大明集禮》卷三十,賓禮一
- ↑ 陳學霖《明代人物與傳說》第二百七十六頁,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
- ↑ 七點〇 七點一 七點二 七點三 七點四 張顯清《經濟史》明代後期糧食生產力的提高
- ↑ 《明史》卷七十八 食貨二
- ↑ 《明代周忱對江南地區經濟社會的改革》第一百三十四頁,臺灣商務印書館
- ↑ 一〇點〇 一〇點一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财政史研究所《財政史研究》明末財政
- ↑ 一一點〇 一一點一 蔡石山《明代的女人》一六九、一七一頁
- ↑ 一二點〇 一二點一 林洛《明朝滅亡的真相》明朝的軍事實力
- ↑ 聞明、張林《中國歷史百科·官称衙署》
- ↑ 徐泓《二十世紀中國的明史研究》第六十二頁,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
- ↑ 王兆春《中國古代兵器》第二十七頁
- ↑ 一六點〇 一六點一 一六點二 易述程《法治天下 : 歷代法制與公正嚴明》ISBN 9787514330762
- ↑ 一七點〇 一七點一 王世貞《錦衣志》
- ↑ 北大在線課件《明朝的立法制度》第二,明朝的立法活動
- ↑ 管軍軍《中國古代的“皇杖”》九十一、九十二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