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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襄王

今本(此為底本,未經審校)
文出維基大典

韓襄王,姬姓,韓氏,諱戰國之第八君,宣惠王之太子也。

宣惠王十九年(前三一四年),太子倉質於以和。二十一年(前三一二年),宣惠王薨,太子倉立,是為襄王。襄王四年(前三〇八年),與秦武王會臨晉。其秋,秦使甘茂攻韓宜陽。五年,秦拔韓宜陽,斬首六萬。秦武王薨。六年,秦復與韓武遂。九年,秦復取韓武遂。十年,太子嬰朝秦而歸。十一年,秦伐韓,取穰。與秦伐,敗楚將唐眛。十二年,太子嬰卒。公子咎、公子幾瑟爭為太子。時幾瑟質於楚。蘇代謂韓咎曰:「幾瑟亡在楚,楚王欲內之甚。今楚兵十餘萬在方城之外,公何不令楚王築萬室之都雍氏之旁,韓必起兵以救之,公必將矣。公因以韓楚之兵奉幾瑟而內之,其聽公必矣,必以楚韓封公也。」韓咎從其計。

楚圍雍氏,韓求救於秦。秦未為發,使公孫昧入韓。公仲曰:「子以秦為且救韓乎?」對曰:「秦王之言曰『請道南鄭、藍田,出兵於楚以待公』,殆不合矣。」公仲曰:「子以為果乎?」對曰:「秦王必祖張儀之故智。楚威王攻魏也,張儀謂秦王曰:『與楚攻魏,魏折而入於楚,韓固其與國也,是秦孤也。不如出兵以到之,魏楚大戰,秦取西河之外以歸。』今其狀陽言與韓,其實陰善楚。公待秦而到,必輕與楚戰。楚陰得秦之不用也,必易與公相支也。公戰而勝楚,遂與公乘楚,施三川而歸。公戰不勝楚,楚塞三川守之,公不能救也。竊為公患之。司馬庚三反於郢,甘茂與昭魚遇於商於,其言收璽,實類有約也。」公仲恐,曰:「然則柰何?」曰:「公必先韓而後秦,先身而後張儀。公不如亟以國合於齊楚,齊楚必委國於公。公之所惡者張儀也,其實猶不無秦也。」於是楚解雍氏圍。

蘇代又謂秦宣太后弟羋戎曰:「公叔伯嬰恐秦楚之內幾瑟也,公何不為韓求質子於楚?楚王聽入質子於韓,則公叔伯嬰知秦楚之不以幾瑟為事,必以韓合於秦楚。秦楚挾韓以窘魏,魏氏不敢合於齊,是齊孤也。公又為秦求質子於楚,楚不聽,怨結於韓。韓挾齊魏以圍楚,楚必重公。公挾秦楚之重以積德於韓,公叔伯嬰必以國待公。」於是幾瑟竟不得歸韓。韓立咎為太子。齊湣王魏襄王來見韓王。十四年,與齊王、魏王共擊秦,至函谷而軍焉。十六年(前二九六年),秦與韓河外及武遂。襄王卒,太子咎立,是為僖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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