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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學

文出維基大典
(渡自言語學

語言學科學也,所治者語言。語言見象,羣而有之。民生世間而有群,語言者生於交際者也。凡人生二三歲,始學語,能言彌多,所知彌廣。至若何以能語,或曰天授,或曰習得。杭氏有言:人自有智,天賦異稟,可助習語。而文物典章之國,人及學齡,兼學書契。有文字,而後可以通古今,以迄天人等。雖一朝離群他適,亦必能外語而後可。故知人之為人,所不可須臾離者,莫語言若。

然則語、言、文字,三者宜辨。索氏有「語」西字langue、「言」西字parole之分。「語」者,羣體之規約,潛乎眾識,所以成言者也;「言」者,一己之實踐,發乎其口,所以顯語者也。語言之學,所重在「語」。至於文字,所以錄言。寰宇之語,無文者繁。語可離文,文不可離語。故治語言者,以口語為本,書契為輔,不以文害語。

雖在原始,哲家玄思,有說於語理者甚眾,若中國希臘印度,流傳典籍,至今尊崇。而是三國者,語言學之發祥地也。中國當先秦時,筆墨發皇,百家爭雄,所著作以為文則,即文言文。後之法古,唯古文是從,故訓解之學興,世稱小學、音韻訓詁。印度則偏推神教,用梵語也,初但傳之口耳。已而見諸文字,學者研求其正,乃於文法之學有創獲。若夫歐洲,古國則希臘、羅馬,千年之間,文法、修辭、邏輯之盛,成西洋語言學之本。以上稱語文學時代。語文學何?所以知古籍之論議,明古人之政制。法前人而今用,非以求語理也。且重書面,輕口語,掛礙甚多,雖則輝煌,去科學猶遠。

文藝復興,格物精進,萬國語言,皆得取材,始脫古而入於實驗之門。一十九稘,歷時比較之法出,按語音之比倫,考尋親族,楷定方言,而上溯之祖語者,初成科律,是為歷史語言學。而言語見象之錯綜,非廣博其所聞不為功。及二十稘,有瑞典索緒爾氏,作《普通語言學教程》,謂斯學所論,語之佈置,存於人心。其統系則語音、語法、語彙。統系有母子,術業有專攻,則治同時異系之語言者,曰共時之學;同系而異時者,曰歷時之學。所治所事,一語、多語皆可。會通百象,成一定之言,即理論語言學,亦普通語言學。

而理論復有待專門之研究。若究其門類,則有。若以用分,則有究理求實之別。求實者,若教化説文同文計量普察一方之言。語言之學亦不自封,交通他山:合之以民羣,曰社會之學;見之以心智,曰心理之學;考之以人種,曰人類之學

從演進以明性質,其見象則民羣所共,其學理則萬事所基,故謂語言一學,根柢之學也,猶數學名學物理生理等。推諸人,反諸己,其用大矣。

本門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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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有訓詁,今有語文。語學一門,支脈繁茂。若究其法,橫覽縱觀,若察其類,亦有二分,究理求用,尋本交通。

分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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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治其學,已有二法,一曰橫覽,一曰縱觀。橫覽者,取一時之語,細究其構者也。此索氏所創,亦為今語學之基也,後人繼之,成流繁多。若取今時華夏之語,考其音韻法用,即橫覽也。縱觀者,取一語,察其史,究流變,以明其源流者也。若取今時華夏之語,比之以先秦之語,考其流變演進,即縱觀也。

察之以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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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學通達,門類甚繁,欲別其類,已有二論。一曰究理求用,一曰尋本交通。今之所分,常以究理求用,故此卷亦為此,以期簡明,以引人至。雖有二分,二者實則未斷。究理之得,可助求用,求用之道,亦依究理。

究理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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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理者,究語之理者也。考其根底,明其理,通其道,知族語,遂悟己。同文交通,必知族語,而後知他邦所言。其中學問,粗分六門,聲、韻、言、法、義、用者也。六門之下,亦有細究,爲保工整,述之於六門分說之下。

聲者,語之音也。聲之學,究語之音,察其何以生,何以遞,何以達。人可產音,唇齒舌咽之功也,四者相助,共構一音,其中方法,是為何以生。一音既出,必傳于空,依格物之學,音化為波,其有頻、長、響之性,究此三者,是為何以遞。音既入耳,人則感之,然感之未必知之,何以知之,其機為何,察此問者,是為何以達。

韻者,音之成也。此學易與上述混,然聲之學不考音之義,亦不考其章法,此韻之學所察者也。所謂音韻,不拘平上去入,其所察者,音何以成韻者也。如華夏之語,聲韻有節,然任取相拼,一部可成,一部不可,何故?此所謂韻之章法者也。二學之差,迨此所述。

言者,語之辭也,口出則語,筆落則文。言之學,究其構,察其源,溯其史,通其法者也。如古有「中國」一語,義「居天下之中」,然今之「中國」,已成邦國之謂。其中流變,輾轉幾何,此縱觀之法也。今時華夏之語,章法爲何,言語幾多,此橫覽之法也。著書以説文,察史以知源,此亦言之學也。

法者,語之章法也,人無法而不立,國無法而不成,天下之語,亦各有其章法。語之章法,言、句、文皆有,今之所究,多爲句法。波氏《八篇》,特氏《法藝》,此學初成。高盧阿氏,成其《通法》,邏輯始通,主係謂定。索氏付梓,各流日成。心象義符,語以圖係,花旗不然,語心應分,後有杭氏,革故鼎新,方求至簡,語發顛頂。亦有韓氏,求之功用,法源交通。

義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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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者,語之所表也。其所表者,自得天成,只究其本,不察其用。欲治此學,三論可從。一思其構,究多語之係,義同或反,皆出此流。一推自生,義從元出,法賜其義,語成句義。一倡法義,二者不分,所釋應同,無需另立。《爾雅》《方言》,《説文》訓詁,皆為此學。

用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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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者,語之所用也。義用二學,界限日滅,義探本源,用察其境。若「自刎」一語,義以刀自決,然用時,亦可述他者強逼之狀也。招呼之道,會話之禮,何以中規,不逾其矩,此皆用學之道也。今之學問,法、義、用三學常交通,以探虛實,觀一事而知本。

求用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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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化者,何以授語也。孩童學語,古已有之,傳道授業,師之責也。然教化之事,亦有其法,言及授語,更需良方。著書教化,亦有所重,詰屈聱牙,則孩童不識,大道不通。何以融會,何以通俗,此乃教化之學也。習語所求,人各不同,或習他邦之語,以相交通,以能格物,或究教化之法,以助聾啞。

同文者,交通之要也。寰宇存語萬余,然無貴賤之分,邦國交通,必需同文。同文之事,學問頗深,語凝文化,各領風騷,他國之言,本邦難通,施何策以同文,用何語更上乘,此同文之學所究也。今人開物,造一智類,以助同文,然謬誤亦多,何以改之,亦為此學。

説文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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説文者,著書解文也。邦國若大,一言而音形異,何以正音,何以雅言,官書定之。《切》《唐》《廣》《集》,《五音》《中原》,亦有《洪武》,楷定正聲。《爾雅》《説文》,整字之形,書有異體,擇一而定。著書此類,一能定威,二能規文,其中學問,可定乾坤。故歷代踐祚,莫不命人著辭書,此説文之學之重也。

計量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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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量者,人依電母之力,而鑄算籌之機者也。此物既成,人言可集,匯為各庫,時時查用,刻刻察問。是故言文流變,語中深意,皆可為觀,此乃人奪天工之力也。計量之學,大抵若此。

上述種種,皆為本門,語學廣袤,故不自封,交通他山,學問亦多,分列他節,以能細分。

他山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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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學所究,亦通他山,群、心、人、族、體、知,皆可為用。新學亦多,然鮮有定論,故僅列已成一體之學。

人生而入群,一群之中,禮法自定,言行有綱。通群之究,蓋論一群所定之言,何以定一人之級,而此級又何以定一人之語者也。若同輩稱字,長輩稱尊,晚輩直呼,此所謂級定言也。而言亦可映級,如東瀛之語,尊卑謙敬極細,此可觀其社稷尊卑之鮮明。各地之言,方志之錄,亦歸于此學。

心者,人之情所出之物也。古來聖賢,莫不修心以養性,自省以成德。語學通心,則察人心之思,何以發言,何以述思,何以傳道。人何以聼,何以言,何以閲,何以作,亦為此學之考也。嬰墜地而哭,后能言,其中經歷,自為此學所究。及弱冠,或學他邦之言,然用功甚苦,光陰甚長,此何為?亦可求之于此學。

社稷自眾,民聚為眾,民為邦本,本固邦寧。語之功用,其中爲何?人文化成,語即其果,文化二字,語亦可生。四野八荒,族氏甚多,別二族者,語言也。語可觀人,語可變文,雖無字書,空有其聲,亦可別人。各族之語,亦有不同,何以稱僚,可有六種。此學所究,乃人之語,亦族之語,究其何以成族,何以聚群。

通體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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懸壺濟世,醫者仁心,通體之學,生於問病。病症有一,名曰失語,顛頂有損,亦難論議。人有經絡,氣血相行,人若發語,亦受其抑。其中聯係,此學所治。天谷有失,其征各異,或難言語,或難閲經,或難落筆,或難成句。傷病雖繁,此學察之,即定其症,以期復原。

通知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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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之爲知之,不知爲不知,是知也。通知之學,関乎人知。此學之道,語之所成,言之所得,道之所論,皆出于知。書中所言,一部甚難,陽春白雪,常人難通,然童子之類,亦有能知之者,若長吉六歲賦詩,太白十歲而完五經,此為何故?此學可考之。

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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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知其事,宜閱語言學入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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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語言學綱要》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