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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出維基大典
(渡自蜀漢
漢之所在
漢之所在
國體: 三公九卿君主制
元首 漢皇帝
總揆 丞相尚書令諸輔政將軍中常侍
國都 長安雒陽許都成都
國語 雅言
通貨 半兩錢三銖錢五銖錢
立國 漢五年二月
高祖即皇帝位
亡國 炎興元年十二月
後主
前後歷四百六十五年

炎劉之國也。楚義帝封高祖邦於漢,與西楚爭,得天下,即皇帝位,國號漢,都長安二帝,寧邦守土,數十年間,國力充盈。武帝乃恃以擊匈奴,征四夷,營西域。連年攻戰,戶口折半。息兵,至於孝元間,極盛一時。元帝崩後,政事一決於王皇后家,卒為王莽所乘,偽符瑞篡漢,改國號。莽圖復古,革盡前法,立不世,天下大亂,四方不朝。光武起於草野,平定天下,中興漢道,都雒陽能承於後,復營西域。惟孝和以下,帝不永年,太子幼立,外戚宦官,相繼而起,擅國政,亂朝綱。士子患之,起而清議,乃興黨獄,盡絕賢臣。朝中無人,國事日衰,民生不樂,太平道乃廣招黎民,為亂中原。靈帝乃改刺史為州牧,授以大權。亂事雖平,州牧各據一方,相互攻戰。獻帝流離,終為兗州曹操所持。操故後,其子令獻帝禪讓,改國號魏,漢遂亡。漢中王備乃自嗣於成都,以存漢祀。力支四十餘年,後主出降。漢自高祖即位,至後主降魏,歷四百又五年卅一帝。漢制承秦,頗有所改,垂用後世千年。尊儒術,定曆法,未嘗不沿襲於後。故有謂漢大綱正也。

興廢

陳涉起於野,天下響應,高祖邦斬沛令,號沛公,投楚項梁。梁得楚懷王,立號楚懷王,以為號召。梁死,懷王封邦武安侯,令西入秦地,且與梁姪約先入定關中者王之。其時藉殺上將軍宋義,渡河救趙,秦兵乃急擊之,邦得避鋒芒,道武關而進霸上秦王子嬰持節出降。邦入咸陽,廢秦峻法,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秦人歡迎。

秦既亡,論功邦當得關中地。然籍背約,以關中為三分,分予秦降將,邦僅得漢中。而分封各有不公,天下譁然,旋有新封王討項。漢元年,漢王襲取三秦,與項王爭天下。初連戰俱敗,相持於中原。乃令韓信北襲趙,東下齊,項王無奈,約楚漢界於鴻溝,兩分天下。漢王背約,圍項王垓下,項王突圍至烏江,覺大勢已去,無顏見江東父老,自刎而死。漢遂一統。五年,漢王即位,都洛陽,旋遷長安

漢初立,匈奴南寇,高祖嘗親征而遭圍。故許以和親,期寧北境,而南掠不禁。武帝即位,漢日盛,命衛青霍去病北擊匈奴,大破之。昭宣之世乃息干戈。元帝即位,匈奴勢末求內附,有入居朔方者,稱南匈奴。和帝間聯南匈奴滅北匈奴,自是北境無患。後侵於西京,漢末段熲出塞千里擊羌,幾絕其種,方平。

漢初之政,以秦人苛,乃用黃老無為之術,並復封建。雖呂后用事而不革,至文景之世猶用。及無為之弊見,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任俠犯禁,王公反叛。景帝間七國之亂起,既平,約王公。武帝用主父偃推恩之策,以削諸王勢力,自是王國大者如郡,無力興亂。

武帝得董仲舒天人三冊,黜百家,尊儒術。立太學及博士弟子,授五經,通者為郎。武帝亦用酷吏,世稱之表儒裏。此起中國學術獨重儒學,諸學趨微焉。

武帝崩,昭帝幼立,以霍光輔佐,外戚始用事。及元帝之后族王氏,數人歷任輔政將軍,成、哀、平之世莫非其天下。終於王莽以讖緯羅織天命,逼漢孺子禪讓,改國號,未三十年而亡。

新莽亂天下,舂陵漢室秀乃起於草野,並族人玄同起而傾新。新既亡,玄續漢祀,不幸遭禍,赤眉立宗室盆子為帝。建武元年,秀即皇帝位,都雒陽,討盆子。復擊滅公孫述等,重定天下。

漢玉璧,出楚王墓中

漢歷明章之治,和帝後皇帝皆沖齡嗣位,以外戚為輔。皇帝既長,用閹宦誅外戚以奪權。如此至於桓靈,宦者權傾天下,太學生並朝臣外戚同起聲討閹寺。乃興黨錮之獄,士如寒蟬。後黃巾之亂起,靈帝以州刺史州牧,授大權以討賊。靈帝崩,一時大亂,終并州董卓入誅諸閹而用事,天下乃藉以起兵。獻帝投曹氏,卒為丕所逼,延康元年禪讓,改國號,漢遂亡。

時宗室備領益州,以獻帝遭禍,嗣於成都,又歷二主,後力支不敵,為魏所滅。史稱蜀漢。時三國之世,用人多重才不重德,獨蜀中用人賢德兼重,為三國吏治清明者。季漢亦無宗室相殘,權臣持國之例,後人病後主無能,實非然也。此諸葛亮等輔臣之功也。

紀統前後四百有五年,凡卅一帝。

制度

漢承秦制,以三公九卿掌理國事,其後頗有所改。

初沿舊不革,丞相總百揆,御史大夫貳之。太尉司兵馬,不常置,後廢。及武帝伐匈奴,以軍機要務,置大將軍,得以內廷決事,丞相及以下摒於外。少府屬官尚書,本掌皇帝文墨,內廷立,故尚書權日大。武帝崩後,昭帝幼,霍光大司馬大將軍領尚書事,總攝國事。光以下,皇帝或與尚書決事,或委於外戚,皆加將軍號行事。哀帝間,丞相三分,稱大司馬、大司徒、大司空,為三公。有曰:士之權不過尚書。

王莽罷政,雖更官號,制如舊。光武中興,慍數世之失權,忿強臣之竊命,政不任下,事歸臺閤,三公之職,實為備員。和帝以下,戚宦相傾,外戚以加將軍號如舊,宦官則為中常侍、或任尚書,稱中尚書,蓋尚書官已摒於外廷。漢季,董卓曹操復以丞相號,攝理天下。諸葛亮輔後主,亦用丞相號。自此以降,丞相非復尋常人臣之職,而中尚書、黃門侍郎、尚書之職日顯。

漢用郡縣,別復封建。以郡守改太守,廢監御史,郡尉以下如舊。武帝間以天下為十三部,各置刺史,督察地方。刺史位微權大,以六條詔書考太守。成帝時改刺史為州牧,立治所於部中。中興後復稱刺史,至漢末大亂,靈帝復置州牧,位太守之右,總一州政事、甲兵。自後州牧自大,相互攻伐,而成三國,漢為之亡。

漢初復封建,以安功臣。天下定,則以故廢殺諸王,以宗室為王。文景時,王國轄數郡,自有百官。景帝間七國之亂,乃以故削王國土,諸王自此不得任百官。武帝用推恩令,以諸王庶子為列侯,王國更弱。自此王不過一郡,僅得食租稅。其相名曰諸王之官,實如太守。惟相不可遷公卿。

漢縣制如舊,列侯食縣租稅,有相,如王國。

漢初用人,或以功臣,或以廕任,或以賃選。非列侯不為丞相,非軍功不為列侯。時詔求賢,而未定制。武帝間再詔察舉孝子廉吏,以充郎下。初定制郡歲舉一二人,得舉者為郎,試用後任於朝堂。秀才為特舉,得舉即授官。後秀才改州歲舉一人,仍直授官,光武間以避諱改茂才。和帝後定制,以郡口二十萬歲舉一人,四十萬歲舉二人,未滿二十萬二歲舉一人,邊郡倍舉。順帝間,左雄革舊制,以孝廉四十歲方得舉,先試家法,復拜郎署。

察舉以德不重才,故有德高才卑之徒得舉,又有假聲名而博孝廉者。卒以茂才不識書,孝廉父別居。雄革制,頗利一時,而孝順之世,政治已壞。有權臣以制度豐黨羽,至有累世公卿者。終以漢末亂世,人口流離,察舉不行,改以九品官人法

漢自獨尊儒術,立太學,置博士弟子員,治六經。通一經者為郎,以下還籍為吏。吏善者可舉廉吏為郎。

另有徵辟,以公車徵顯名處士至朝中,非定制。後漢士人,多不就徵而求美名。故徵辟不行。

漢制承秦制,朱熹曰:「漢大綱正,百目舉。」自唐以下,皆以漢制為綱,唐制為目。故秦漢之制,乃中國制度之本也。

世系

前漢

王莽後,有二漢帝,以宗室入嗣,皆義軍所立,俱無廟號諡號

後漢

季漢 據巴蜀立國

  • 《史記》
  • 《漢書》
  • 《後漢書》
  • 《三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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