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定本
五穀,人所食也。
語出論語微子第十八,子路從而後,問夫子於荷筱丈人,丈人哂之以「五穀不分」。
五穀者,多謂曰:稻、麥、黍、菽、稷。然亦非定論,大戴以其無稻而有麻,三字經以其與梁並謂「六穀」。然粱、稷本一物也,俗謂「小米」,後世之高粱,非華夏之固產也。
於五行中,則以稻屬金,以麥屬木,以黍屬火,以菽屬水,以稷屬土。
稻| 麥| 黍| 菽| 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