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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銃,火器之小者也,大者為炮。或稱鎗、槍。槍者,本謂木兩頭銳,以拒人之械也。清人以之稱銃,遂雜有此意。
簡史[纂]
- 蒙古軍征西域時,傳入歐羅巴。細視其類,備有多式。手持之銃曰手銃,為單人斃敵之用。崩城之銃曰碗口銃,以其形大似碗口爾。碗口銃為后世火炮之祖也。
- 滿清入中原,攻城陷陣多操此物,及平,遂廢藏。然滿人騎射起家,固重之。
- 初,銃式乃燧發出彈,須火引,臨戰諸不便,屢有啞火,故遜於西製。
- 道光十五年,歲次乙末,西人德莱賽制德莱赛撞針火銃,射速越燧發者,啟定裝子藥之先,普魯士多用之。
- 道光三十年,西人加特林制加特林手搖連珠銃,入口至滿清,人謂格林炮,然手搖力盡,未有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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