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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器之小者也,大者為。或稱。槍者,本謂木兩頭銳,以拒人之械也。清人以之稱銃,遂雜有此意。

簡史[]

初時[]

  • 火銃始造於南,初為管製也,名曰突火槍,用大,內填火藥、子窠,子窠以砒霜等物製為,然後可噴火和煙,若向敵人,可熏人耳。聲聞百五十步。突火槍發時之出物,不含丸彈或暴物,謂人無甚大之利,而兩軍戰用突火,忽有大逆而來之聲、煙火,戰時仍有阻、威、逼退敵進之用也。
  • 時乃改銅鐵製,故用之金部之銃之名。於元末明初時與火筒、銃筒等為射,火器之泛稱。在前明時漸變出兩種。一曰在銃後可入木柄以持之,另曰需架架上之大本。
    火銃
  • 蒙古軍征西域時,傳入泰西。細視其類,備有多式。手持之銃曰手銃,為單人斃敵之用。崩城之銃曰碗口銃,以其形大似碗口爾。碗口銃為後世火炮之祖也。
    七星連珠手銃
  • 季以來,泰西諸國製銃青出於藍,益火繩望山之器,其效倍于初,精準更甚,上可落飛,下可擊走獸。俗呼稱鳥銃。傳至中土,匠多仿製。
  • 滿清入中原,攻城陷陣多操此物,及平,遂廢藏。然滿人騎射起家,固重之。
  • 初,銃式乃燧發出彈,須火引,臨戰諸不便,屢有啞火,故遜於西製。
  • 道光十五年,西人德萊賽制德萊賽撞針火銃,射速越燧發者,啟定裝子藥之先,普魯士多用之。
德萊賽撞針火銃
  • 道光三十年,西人加特林制加特林手搖連珠銃,入口至滿清,人謂格林炮,然手搖力盡,未有風行。
  • 同年,長毛亂始,滿清觀其國之將亡,遂重啟用之,設廠鑄新器,仿西製革器式,以挽頹勢。

今時[]

  • 一九四三年德國製StG44式小銃,為第一支大甲之小銃。大耳衝鋒銃中,精準過差也,終使步兵可以一支槍待百戰也。然而,及盟軍之分析員研究該槍後,謂之「重」與「不得」,一旦故障則棄;當其與堅之地衝後致槍幹曲、槍機卡死,且以之反為資彈藏槍托里,但槍托壞者整以槍不用。但有善矣論實出於盟軍謂之惡,而非論其失明,亦不可奪之於戰場仍得優為之事實。
    StG44式小銃
  • 二戰後,小銃之壇也。
  • 四五十年代,捷克斯洛伐克製CZ 25。以色列更完CZ 25,名為烏齊衝鋒銃。用新制長短矣,使至幾為小銃,衝鋒銃複得至沙汰之。衝鋒銃介乎小銃與舊者衝鋒手銃間,宜此與非步兵用,獲警察之重。
CZ 25式衝鋒銃
烏齊衝鋒銃
  • 一九五一年蘇聯備矣AK-47式小銃,是第一支為用製備之小銃。與第二次世界大戰時之步槍比,槍幹短、促短,宜較近之。其用參自M1式半連珠銃之長行程氣動式自動原理。
    AK-47式小銃
AR-15式小銃
M16式小銃
  • 一九八九年中土製95式小銃,側寰宇小銃之名流。又以95式小銃為基,製95式機關銃。
95式小銃
95式機關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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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火銃之科普 互聯網檔案館存檔,存档日期202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