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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反應

文出維基大典

化學反應,亦謂化變物化物質愛拒,乃化學之大本,蓋物質性、質、構之變易也。化變之理,就微觀而論,實核外電子布列之遷;以化學鍵言之,則為舊鍵之解與新鍵之結。於是舊物泯而新物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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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類有差,條列如左:

  • 化合:併數物而合為一者也。
  • 分解:析一物而分為數物者也。
  • 無機無官品之化變也。
    • 置換/單代:甲原質克乙而代之也。
    • 複解/雙代:兩化合物交易其原質、離子,而生兩產物。此效多見於水液之中。
  • 有機官品之化變也。
    • 取代微粒微粒:化合物中之原子或基團,為他種原子或基團所更易也。
    • 加成底物趨於飽和之變也。
    • 消除:底物趨於不飽和之變,乃加成之反也。
    • 重排:本物次序、構造之變易也。
    • 協同:舊鍵之斷與新鍵之生,並時而成者也。
  • 酸鹼:併之化變也。界定酸鹼之說蓋有三:
    • 電離說謂:入水而釋出氫離子者為酸,釋出氫氧根者為鹼。
    • 質子說謂:釋放質子者為酸,受取質子者為鹼。
    • 電子說謂:受對電子者為酸,施予電子者為鹼。
  • 氧化還原電子轉移之變也。如單代、燃燒皆屬此類。
  • 燃燒:底物併氧化劑之劇變,常䆁光放熱實屬氧化還原之一端

變與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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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之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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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力學第二定律,凡密閉之,皆欲損其。苟無外力,天下之化變、雜糅之品皆莫能外。由是觀之,析其,即可推步而得化變之熱力。焓之數,可由標準反應焓反應熱加成性定律求之。試以中焚甲烷為範:

欲計能量,須斷化變左右之纏牽之力以取數,始得舊物與產物之能差。以ΔH表能差Δ表差數,H為恆壓下傳熱之能,其度量以千焦耳,或作千卡

  • 䆁熱:亦曰放熱。其ΔH為負,是謂化變而生熱也。常溫之下,釋熱之效多能自發。燃燒放熱,即屬此類。
  • 吸熱:其ΔH為正,謂其變必汲取能量始成也。

自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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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云「釋熱之效多能自發」,固為常理,然未可一概而論。如溶硝酸銨於水,既吸熱而復能自發,其故安在?蓋化變自發與否,實以決之。熵者,表紛亂之度也。就微觀言之,態數愈盈,則其亂愈甚,而熵變亦隨之增矣。溶硝酸銨之反常,正增之故也。

吉布斯能者,謂密閉之界於恆溫恆壓下,向四周所作之最大功也。參合焓熵之變,可辨化變自發與否:負者自發,正者則惰,為零則達平衡之態。其算式如左:

式中ΔG為自由能之變,ΔH為焓變,而ΔS則為熵變。溫、熵相乘而繫之,是故高溫或可致負能,此吸熱之變所以能行於高熱之下也。

若合吉布斯能與宇宙之熵變即系統與環境之總和以觀,亦可得前論。其式為:

第二定律言宇宙之熵有增無減,既以ΔSuniv為正,則ΔG為負者,必自發之化變也。

詳知其事,宜閱化學入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