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武成帝
齊武成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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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諱 | 高湛 |
生卒 | 魏天平四年 至天統四年 |
在位 | 齊太寧元年 至河清四年 |
政權 | 齊 |
廟號 | 世祖 |
諡號 | 武成帝 |
陵墓 | 永平陵 |
先君 | 齊孝昭帝 |
嗣君 | 齊後主 |
年號 | |
太寧 河清 |
齊世祖武成皇帝諱湛,小字步落稽,姓高氏。神武帝第九子,皇妣曰武明皇后婁氏。
承兄即位
[纂]少儀表瑰傑,神武尤所鍾愛。神武方招懷荒遠,乃為帝娉柔然太子庵羅辰女,號鄰和公主。帝時年八歲,冠服端嚴,神情閑遠。元象中,封長廣郡公。天保初,進爵為王,拜尚書令,尋兼司徒,遷太尉。幹明初,楊愔等密相疏忌,以帝為大司馬,領并州刺史。帝既與兄孝昭謀,誅諸執政,遷太傅、錄尚書事、領京畿大都督。皇建初,進位右丞相。孝昭幸晉陽,帝以懿親居守鄴,政事咸見委托。二年,孝昭崩,遺詔征帝入統大位。及晉陽宮,發喪於崇德殿。婁太后令所司宣遺詔,左丞相斛律金率百僚敦勸,三奏乃許之。
太寧元年冬十一月癸丑,帝即位於南宮,大赦,改元。乙卯,以司徒、平秦王歸彥為太傅,以尚書右僕射、趙郡王睿為尚書令,以太尉尉粲為太保,以尚書令段韶為大司馬,以豐州刺史婁睿為司空,以太傅、平陽王淹為太宰,以太保、彭城王浟為太師、錄尚書事,以冀州刺史、博陵王濟為太尉,以中書監、任城王湝為尚書左僕射,以并州刺史斛律光為右僕射,封孝昭帝太子百年為樂陵郡王。庚申,詔大使巡行天下,求政善惡,問人疾苦,擢進賢良。
守內御外
[纂]河清元年春正月乙亥,車駕至自晉陽。辛巳,祀南郊。壬午,享太廟。丙戌,立妃胡氏為皇后,子緯為皇太子。戊子,大赦,內外百官,普加泛級,諸為父後者,賜爵一級。己亥,以前定州刺史、馮翊王潤為尚書左僕射。詔普斷屠殺,以順春令。二月丁未,以太宰、平陽王淹為青州刺史、太傅、領司徒,以領軍大將軍、宗師、平秦王歸彥為太宰、冀州刺史。乙卯,以兼尚書令、任城王湝為司徒。詔散騎常侍崔瞻聘於陳。夏四月辛丑,婁太后崩。今月庚寅,河、濟清。以河、濟清,改大寧二年為河清,降罪人各有差。五月甲申,祔葬婁太后於義平陵,謚曰「武明皇后」。己丑,以尚書右僕射斛律光為尚書令。秋七月,太宰、冀州刺史、平秦王歸彥據州反。詔大司馬段韶、司空婁睿討擒之。乙未,斬歸彥,並其三子及黨與二十人於都市。丁酉,以大司馬段韶為太傅,以司空婁睿為司徒,以太傅、平陽王淹為太宰,以尚書令斛律光為司空,以太子太傅、趙郡王睿為尚書令,中書監、河間王孝琬為尚書左僕射。癸亥,行幸晉陽,陳人來聘。冬十一月丁丑,詔兼散騎常侍封孝琰使於陳。十二月丙辰,車駕至自晉陽。是歲,殺太原王紹德。
二年春正月乙亥,帝詔臨朝堂,策試秀、孝。以太子少傅魏收為兼尚書右僕射。己卯,兼右僕射魏收以阿縱除名。丁丑,以武明皇后配祭北郊。辛卯,帝臨都亭錄見囚,降在京罪人各有差。三月己丑,詔司空斛律光督五營軍士築戍於軹關。壬申,室韋國遣使朝貢。丙戌,以兼尚書右僕射趙彥深為左僕射。夏四月,並、汾、晉、東雍、南汾五州蟲旱傷稼,遣使振恤。戊午,陳人來聘。五月壬午,詔以城南雙堂之苑,回造大總持寺。六月乙卯,詔兼散騎常侍崔子武使於陳。庚申,司州牧、河南王孝瑜薨。秋八月辛丑,詔以三臺宮為大興聖寺。冬十二月癸巳,陳人來聘。己酉,周將楊忠率突厥阿史那木可汗等一十餘萬人,自恒州分為三道,殺掠吏人。是時,大雨雪連月,南北千餘里,平地數尺。霜晝下,雨血於太原。戊午,帝至晉陽。己未,周軍逼并州,又遣大將達奚武帥眾數萬至東雍及晉州,與突厥相應。是歲,室韋、庫莫奚、靺鞨、契丹並遣使朝貢。
三年春正月庚申朔,周軍至城下而陳。戰於城西,周軍及突厥大敗,人畜死者相枕,數百里不絕,詔平原王段韶追出塞而還。三月辛酉,以律令班下,大赦。己巳,盜殺太師、彭城王浟。庚辰,以司空斛律光為司徒,以侍中、武興王普為尚書左僕射。甲申,以尚書令、馮翊王潤為司空。夏四月辛卯,詔兼散騎常侍皇甫亮使於陳。五月甲子,帝至自晉陽。壬午,以尚書令、趙郡王睿為錄尚書事,以前司徒婁睿為太尉。甲申,以太傅段韶為太師。丁亥,以太尉、任城王湝為大將軍。壬辰,行幸晉陽。六月庚子,大雨,晝夜不息,至甲辰乃止。是月,晉陽訛言有鬼兵,百姓競擊銅鐵以捍之。殺樂陵王百年,歸宇文媼於周。秋九月乙丑,封皇子綽為南陽王、儼為東平王。是月,歸閻媼於周,陳人來聘。突厥寇幽州,入長城,虜掠而還。閏月乙未,詔遣十二使巡行水澇州,免其租調。
乙巳,突厥寇幽州。周軍三道並出,使其將尉遲迥寇洛陽,楊摽入軹關,權景宣趣懸瓠。冬十一月甲午,迥等圍洛陽。戊戌,詔兼散騎常侍劉逖使於陳。甲辰,太尉婁睿大破周軍於軹關,禽楊摽。十二月乙卯,豫州刺史王士良以城降周將權景宣。丁巳,帝自晉陽南討。己未,太宰、平陽王淹薨。壬戌,太師段韶大破尉遲迥等,解洛陽圍。丁卯,帝至洛陽,免洛州經周軍處一年租賦,赦州城內死罪已下囚。己巳,以太師段韶為太宰,以司徒斛律光為太尉,并州刺史、蘭陵王長恭為尚書令。壬申,帝至武牢,經滑臺,次於黎陽。所經減降罪人。丙子,車駕至自洛陽。是歲,高句麗、靺鞨、新羅並遣使朝貢。山東大水,饑死者不可勝計,詔發振給,事竟不行。
禪居太上
[纂]四年春正月癸卯,以大將軍、任城王湝為大司馬。辛未,幸晉陽。二月甲寅,詔以新羅國王金真興為使持節、東夷校尉、樂浪郡公、新羅王。壬申,以年谷不登,禁酤酒。己卯,詔減百官食廩各有差。三月戊子,詔給西兗、梁、滄、趙州,司州之東郡、陽平、清河、武都,冀州之長樂、勃海遭水澇之處貧下戶粟各有差,家別斗升而已,又多不付。是月,彗星見,有物隕於殿廷,如赤漆鼓,帶小鈴。殿上石自起,兩兩相對。帝直宿嬪御已下七百人咸見焉,帝又夢之。夏四月戊午,大將軍、東安王婁睿坐事免。
乙亥,太史奏天文有變,其占當有易王。丙子,乃使太宰段韶兼太尉,持節奉皇帝璽綬,傳位於皇太子緯。大赦,改元為天統元年,百官進級,降罪,各有差。又詔皇太子妃斛律氏為皇后。於是群公上尊號為太上皇帝,軍國大事,咸以奏聞。始將傳政,使內參乘子尚乘驛送詔書於鄴。子尚出晉陽城,見人騎隨後,忽失之,尚未至鄴而其言已布矣。天統四年十二月辛未,太上皇帝崩於鄴宮幹壽堂,時年三十二。五年二月甲申,葬於永平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