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寵
魏昌邑景侯滿寵字伯寧,漢山陽昌邑人也,建寧三年生。年十八,為郡督郵。時郡內李朔等各擁部曲,害于平民。寵糾焉,朔等請罪,不復抄略。守高平令。
曹操臨兗州,辟為從事。及為大將軍,辟署西曹屬,為許昌令。故太尉楊彪付獄,寵考訊如法。數日,求見操曰:「楊彪考訊無他辭語。當殺者宜先彰其罪,此人有名海內,若罪不明,必大失民望,竊為明公惜之。」操即日赦之。初,尚書令荀彧、少府孔融聞寵考掠彪,皆怒,及事平,更善寵。時袁紹盛於河朔,而汝南乃紹之本郡,其門生賓客布在諸縣。操憂之,以寵為汝南太守。寵皆平之,得戶二萬,兵二千人,令就田業。
建安十三年,從操征荊州。大軍還,留寵行奮威將軍,屯當陽。孫權數擾東陲,復召寵還汝南大守,賜爵關內侯。
關羽圍襄陽,寵助征南將軍曹仁屯樊城拒之,而左將軍于禁等軍為水所沒。羽急攻樊城,樊城得水,眾皆失色。或謂仁棄城保身,寵曰:「山水速疾,冀其不久。聞羽遣別將已在郟下,自許以南,百姓擾擾,羽所以不敢遂進者,恐吾軍掎其後耳。今若遁去,洪河以南,非復國家有也。君宜待之。」仁曰:「善。」寵乃沉白馬,與軍人盟誓。會徐晃等救至,寵力戰有功,羽遂退。進封安昌亭侯。
文帝即王位,遷揚武將軍。破吳於江陵有功,更拜伏波將軍,屯新野。大軍南征,至精湖,寵率諸軍在前,與賊隔水相對。夜半,賊遣十部伏夜來燒,寵掩擊破之,進封南鄉侯。黃初三年,假節鉞。五年,拜前將軍。
明帝即尊位,進封昌邑侯。太和二年,領豫州刺史。三年春,寵度權必襲西陽而為之備,權聞之而退。秋,使曹休從廬江南人合淝,令寵向夏口。賊斷夾石,要休還路。休戰不利,退走,皆如寵策。是歲休薨,寵代都督揚州諸軍事。四年,拜征東將軍。其冬,孫權揚聲欲至合淝,寵表召兗、豫諸軍。賊尋退還,被詔罷兵。寵以為「今賊大舉而還,非本意也,此必欲偽退以罷吾兵,而倒還乘虛,掩不備也」,表不罷兵。後十余日,權果更來,不克而還。
五年,吳將孫布遣人詣揚州求降。刺史王凌請兵馬迎之,寵以為必詐,不與兵。凌索兵不得,乃單遣一督將步騎七百人往迎之。布夜掩擊,督將迸走,死傷過半。初,寵與凌共事不平,凌支黨毀寵疲老悖謬,故明帝召之。既至,體氣康強,見而遣還。寵屢表求留,詔報曰:「昔廉頗強食,馬援據鞍,今君未老而自謂已老,何與廉、馬之相背邪?其思安邊境,惠此中國。」六年,吳將陸遜向廬江,論者以為宜速赴之。寵曰:「廬江雖小,將勁兵精,守則經時。又賊舍船二百里來,後尾空縣,尚欲誘致。今宜聽其遂進,但恐走不可及耳。」整軍趨楊宜口。賊聞大兵東下,即夜遁。
青龍元年,權自出,欲圍新城,以其遠水,積二十日不敢下船。寵乃潛遣步騎六千,伏城隱處以待之。權果上岸耀兵,寵伏軍卒起擊之,斬首數百,或有赴水死者。二年,權自將號十萬,至合淝、新城。寵馳往赴,募壯士數十人,折松為炬,灌以麻油,從上風放火,燒賊攻具,射殺權侄泰。
景初二年,以寵年老征還,遷太尉。寵不治產業,家無餘財。詔曰:「君典兵在外,專心憂公,有行父、祭遵之風。賜田十頃,穀五百斛,錢二十萬,以明清忠儉約之節焉。」寵前後增邑,凡九千六百戶。
正始三年薨,諡曰景侯。子偉,孫長武、奮皆有名當世。寵女乃司馬昭弟榦之妃也。
評
[纂]- 《三國志》評曰:「滿寵立志剛毅,勇而有謀。」
據
[纂]- 《三國志·魏書二十六·滿田牽郭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