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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出維基大典

史部

自人文肇始,訖今蓋七千歲耳。兩河、埃及,消靡千年,而至今略可考求,賴書、史之功也。史者,天下所鑑也。秉筆而書,嘉功貶過,無論其功大,有過則錄,無論其罪甚,有功亦錄,傳之萬世,以資後人。今大典分列四部,收羅古今東西萬國紀傳志表。務令習學者,知興替,辨善惡,舉賢達,使天下政治人事,皆循善去惡,庶幾天下幸甚,百姓幸甚。

   

正典

瑪格麗特一世像
瑪格麗特一世(丹麥文:Margrete I.),瓦爾德馬四世幼女也。一三五三年生於丹麥沃丁堡

年十歲,嫁挪威王哈康六世,哈康父馬格努斯兼為瑞典王,故哈康亦兼王瑞典。

一三七五年,瓦爾德馬崩,無子。相舉瑪格麗特之子奧拉夫嗣位,年五歲。新王幼,瑪格麗特以母居攝,與議會共秉政事。

一三八零年哈康崩,奧拉夫嗣其王位,瑪格麗特仍假王行事。一三八七年奧拉夫崩,時丹麥行選王嗣位之法。越七日不得,乃舉瑪格麗特新君未立時假王理事(丹麥文:Frue og Husbonde og hele rigets Formynder)。挪威則以世襲,亦未立嗣君。一三八八年二月,挪威擁瑪格麗特為王(挪威文:Norges mæktige Frue og rette Husbond)。

三月,瑞典亦舉瑪格麗特為假王(瑞典文:Fullmäktiga Fru och Husbonde)。時瑞典王阿爾布萊克特在位,而素不合於國人,故瑞典公卿,皆請瑪格麗特為逐阿爾布萊克特。一三八九年,瑪格麗特敗之於斯科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