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語文
「語文」二議之一
[纂]英語、法語、吳語、湘語、文言、拉丁、日語諸語漢皆謂之「語言」,顧夫語言者,自人口而出,若巴別之塔,溝通世情,釐清萬物。欲溝通南北,鴻雁傳書以代之,則當以文記之。故諸語(除文言、拉丁、阿拉伯語一干書面語)皆有語、文二部,合而稱語言(後畧之作A),分則前者稱語言(後略之作a),後者稱文字(後略之作b)。請觀《現代漢語詞典》【語言】一條,更曉之:「人類所特有的用來表達意思、交流思想的工具,是一種特殊的社會現象,由語音、詞彙和語灋構成一定的系統,一視同仁地爲各個階級服務。『語言』一般包括牠的書面形式,但在與『文字』竝舉時只指口語」可知,當今「語言」意有二,獨用則A,並舉則a,其形同而意異。此二意總竝用,使人如抽絲亐亂麻,卒不得其旨。吾所見之未明者多如是。A既爲a、b之合,盍真合之而謂A曰「語文」?以吾只見,可也。徑易一字而語、意皆明,不亦樂乎?且「語文」一詞非吾所造,臺灣曏以此意曉之,惟用者無多。若諸君與之,則甚善,語言學、語言、語言學家諸詞皆當更以此,語言和諧,姱而不醜,可也!--Bobo alcazar (對話)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四日 (二) 〇一時三二分 (UTC)
或曰:「語文」本科目之名,含雅言及雅音文言,此不亂之?非也。「語文」爲科目之名本「國語」、「國文」合之,今徑復稱「國文」可也。--Bobo alcazar (對話)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四日 (二) 〇一時三二分 (UTC)
「語文」二議之二
[纂]漢語有詞曰「文字」,意不專也。論及詞源,但合「文」與「字」耳,記録言語所用符文謂之,三代時曰「名」。引申爲「語文(A)書面形式」,亦易相混。吾嘗亐騰訊即通會館提案,言當設「文字 (釋義)」以明,或曰:「既設則如何?」吾方醒悟。彼曰:「不如另造新詞,前者本合而爲之,不宜更,而後者可也。」吾以爲然。後者即吾所言之b,與「語言」(a)竝舉,實當易以爲是。--Bobo alcazar (對話)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四日 (二) 〇一時四一分 (UTC)
是詞當以「文」打頭,仍合「語文」之意,不致失之。--Bobo alcazar (對話)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四日 (二) 〇一時四一分 (UTC)
- 吾恖「文蹟」,不知其可也?照例不改其首字。末字不改其紐,但易韻、調。且「蹟」,積累而前也,正合b之用。眾意以爲何?但提一詞,拋磚引玉。--Bobo alcazar (對話)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四日 (二) 〇一時四六分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