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維基大典:木鐸

文出維基大典

木鐸之文,宜簡不宜繁。若欲起鐸,須置於眾事之上。木鐸之事不過六也,多者,須移之於「舊事」之下。

示例

  • [文華] 凡充卷首新知、正典、卓著之篇,悉示於此,俾士林景從。
  • [會文] 凡興共筆之會,以勸修條目者,皆冠之。
  • [詢問] 茲有要事待議,盼諸文士賜見,如遣之事。
  • [進策] 議立新制,或修廢舊規。
  • [告示] 唯宣舉典之要務。若伺服器之修護、公眾頁之創立、大政方針之施行等屬之。
  • [共筆] 凡涉共筆臺大典之津逮、指引新佈者,皆冠斯名。
  • [選舉] 舉賢、自薦以充職之議。
  • [人事] 除授、黜陟之事。
  • [致職] 退任、掛冠之事。

舊事

二千廿六年

二千廿五年

二千廿四年

二千廿三年

二千廿二年

二千廿一年

二千二十年

二千十九年

二千十八年

二千十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