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林彪,本名育蓉。字陽春,一字祚大。號毓榮,小字春兒。湖北黃州人也。父明卿,事商。彪在陣,武功赫赫,勇冠三軍。時國共內戰,彪引四野軍橫行九州,蔣中正深服之,嘉曰「當代韓信」,復號曰「魔鬼」。天下既定,益居高位。
生平
[纂]彪以光緒三十三年誕。幼穩正少言,機智聰慧,鄉閭皆奇之,以為大器。會五四之風日盛,彪深為所覺,亟入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民國十四年,入粵,習兵法於黃埔。間入中共,易名為“彪”。時中山北伐,彪奉命參戰,及國軍破武漢,擢二十五師七十三團某排排長。民國十六年,國共反目,蔣黨屠赤,彪遂同聶榮臻、周士第舉義於南昌,十月兵敗,隨朱德、陳毅潰退閩、粵、贛、湘諸省。民國十七年,舉義湘南,任中國工農紅軍第一師一營二連連長。四月會師井岡山,以其指揮有方,沉穩果決,擢中國工農紅軍第四軍某團團長。
戰爭之魔鬼
[纂]民國十八年,將第一縱隊討贛南、閩西。觀毛澤東不拘教條、深謀遠慮,必為天下人,遂力挺澤東任軍委書記。時雖赤旗遍地、義兵四起,然國民軍甚眾,紅軍日窘。彪乃悺書之澤東曰:紅旗可打多久?毛茲為此文《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以抨之,彪意乃決。 民國十九年,年方廿三,即屢立大功,擢紅一軍團第四軍軍長。澤東以為才,身教導提拔之,至民國二十一年,既帥紅一軍團矣。 彪善奇襲,戰前必慎備。逢團練亂兵,即併數軍猛攻,團練怯懦,不敢與戰。彪幾全勝,名震紅軍,中正稱之為:戰爭之魔鬼。眾皆欽佩,舉彪中共紅一方面軍總前委委員、中共蘇區中央局委員、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第一、第二屆中央執行委員和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 民國二十三年,湘贛蘇區屢失,紅軍長征。彪乃將紅軍主力,旋破蔣兵封鎖四重,強渡烏江。民國二十五年,澤東糾王明之左遵義,故深孚眾望,總督紅軍。及紅軍初戰失利,彪疑澤東之能,嘗議中央以彭德懷易澤東之位。澤東聞之大怒,乃嚴斥林彪。
揚名內外
[纂]及紅軍至陝北,領抗日紅軍大學校長,頗有能名,會紅軍改編,任國民革命軍第八路軍第115師師長,兼中共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及軍委前方分會委員。遂東征華北。 民國二十六年,日本軍大同,南下平型關。命彪截之,以地利設伏伺敵。彪命軍士蔽於平型關東,又遣騎兵佯攻靈丘以惑敵軍而保本部側翼,是夜令軍士負雨會國軍。日本軍以國軍憚其武勇而不敢伏,故攜輜重直入平型關。伏兵既出,日軍臨敗陣猶無懼色,奮勇而戰。團城國軍不敢於戰,乃逃。日軍一部之圍遂解,而餘部一千餘眾蒙八路分割包圍,盡討死,無一投降。彪以此戰威九州而名海外。 既勝,轉戰於晉。以著所繳敵軍大衣故,為晉軍誤傷,遂留頑疾,乃赴蘇醫治,籍蘇聯軍。時蘇德大戰,彪料德軍攻略而告斯大林,斯氏甚奇之,以為將才。
橫掃九州
[纂]民國三十年,彪歸國,與周恩來會蔣於西安,三十二年七月,返延安,主中央黨校,三十四年,中共七大推彪中央委員,八月舉彪為中央軍事委員。會日本戰敗,命彪入山東。及至濮陽,遷東北局書記。彪觀滿洲之勢,移書中央,主收兵蓄勢,簡短戰線,以期反攻。中央許之。著滿洲軍備獨創“三三”陣,進守自如,眾寡咸宜。三十五年二月,破國軍八十九師於秀水河子。滿洲守軍莫不惶恐。彪牧滿洲軍事,以睦練兵為要。恃蘇聯後援,圍城奪地,招兵納卒,得數十萬之眾。三下江南,四保臨江,國軍處處受襲,不得合兵以伺。三十七年七月,主席命彪虎吞全滿,彪意不決,中央再令,彪乃以錦州內外咽喉,故奇襲之,破國軍西進之眾遼西,下瀋陽,迫長春國軍倒戈,滿洲已盡為彪所得也。時滿洲國軍四十七萬,盡為所殲,彪致百萬之勢,蔣黨之敗局就此而定矣。 三十七年十一月入關,圍平津。乃令劉亞樓將三十四萬之眾破天津,滅蔣兵十三萬,絕北平守將傅作義所部四十餘萬南退之路。傅恐北平毀於大戰,乃降。平津遂破而華北盡收矣。 三十八年春,彪所部南下,乃領華中軍區司令員、中南局書記。六月渡江,破湘、貴、贛、粵、桂,連收五省。下瓊州,士氣大振,所督之陣,悉屬經典,至今參考,仍有裨益。 會民國覆滅,彪患頑疾,赴蘇聯靜養。公元一九五一年,歸國修養,十一月,擢中央軍委副主席。一九五四年,擢副總理,國防委員會副主席。公元一九五五年授元帥軍銜。
殞命漠北
[纂]公元一九五八年,起教條主義之爭,彪等元功,多為所傷。公元一九五九年,毛彭見背於廬山,主席盡撤彭德懷軍務,以彪替之,乃擢國防部長。公元一九六四年,毛澤東立彪為儲。公元一九七一年,張春橋、姚文元勢漸熾,彪以二人陽奉革命,實害天下,乃陰與子立果、周宇馳、于新野、李偉信等謀,欲除春橋、文元以自固。彪斥毛澤東行暴秦之政,動亂十載,黎庶苦之。當廢澤東以謝天下。是為五七一工程。未遂,走蘇聯,機墜蒙古溫都爾汗,薨,年六十四。屍伏原上。澤東聞之歎曰:「天雨娘嫁,奈何!」公元一九七三年,中共除林彪黨籍。公元一九七四年,江青等批林批孔,訐彪、孔子、周公。嗣鄧公反正,諸人持昭雪彪。鄧公不許,及後議彪者皆無果。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以降,輿論漸寬,醜彪者益鮮。彪少時頗習儒門之道,與親舊書嘗引聖賢言。既貴,室中恒懸一聯:「悠悠萬事,唯此為大,克己復禮。」
家室
[纂]彪凡三娶,妻汪氏,無子。妻張氏,育一女。妻葉氏,得一子一女。
子
[纂]女
[纂]據
[纂]- 《五七一工程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