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
文言者,東亞故時載籍之通文也。其語本乎先秦,其體定於兩漢,相承二千餘年而不改。世移音遷,文不隨音;地異語殊,書不隨語。故上自詔誥史傳,下逮碑碣函牘,旁及日本、朝鮮、越南之章奏釋典,莫不由之;言雖不通,而卷帙相曉。[一]其與白話對舉,白話依口而書,文言則別有法度,非謄口語而成者也。[二]
其名不一,中土或謂之古文,而日本、朝鮮、安南皆謂之漢文(日本かんぶん,朝鮮한문,安南Hán văn)。

其語之所自出,在春秋之末、戰國之初。近世治斯文者,多以孔門以降迄秦并天下之間為極盛之世,而奉《論語》《孟子》暨《春秋左氏傳》為準的。[三]
古之君子重文。《春秋左氏傳》襄公二十五年載仲尼之言曰:「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誰知其志?言之無文,行而不遠。」[四]言而無文,則不能行遠;文之所以立,蓋在於此。
秦漢以還,口談屢變,而簡冊所書猶守舊軌。於是言自為言,文自為文,分途而行,歷千餘載而終不合。[一]此弊唐人已覺之。劉知幾《史通·言語》譏當世史家「記其當世口語,罕能從實而書,方復追效昔人,示其稽古」,遂令「周、秦言辭見於魏、晉之代,楚、漢應對行乎宋、齊之日」;又斥其「直以事不類古,改從雅言」。[五]
至若「文言」之目,肇見於《周易》。十翼有〈文言〉一篇,專釋乾坤二卦,發端曰「文言曰:元者,善之長也」,又曰「脩辭立其誠」。[六]然彼所謂文言,文飾之辭耳,非書體之名;劉知幾論此體,亦名之曰雅言而不曰文言。[五]取以名一體而與「白話」對舉,至清季乃著。光緒二十四年,裘廷梁作〈論白話為維新之本〉,自道曰「一人之身,而手口異國,實為二千年來文字一大厄」,時稱其發「崇白話而廢文言」之號。[七]民國六年,胡適作〈文學改良芻議〉,徑用二名而不加詁訓,曰「自佛書之輸入,譯者以文言不足以達意,故以淺近之文譯之,其體已近白話」,又以歐洲中古之拉丁文擬之,曰「如吾國之以文言著書也」。[八]自是二名遂定於一。

文言之為體,簡而能該,約而不陋。一字一義者眾,故辭省而意足;之乎者也矣焉哉之屬,繫語氣、別句讀,虛而有用;主賓可省,時態無形,所闕者以文勢補之。[三]其藻飾之極,則為駢儷,四六相間,對仗成聯,聲律相儷,六朝以下,蔚為一代之尚。
然文言究非口語之謄錄。近人梅維恆(Victor H. Mair)論之曰,文言者削繁就簡之書契,自具義法,非寫口而成;其與白話相去之遠,不減拉丁之於義大利、梵文之於天竺今語。[二]
中國舊無文法之學,所有者小學而已,形、音、訓詁三端,不及句法。[三]逮光緒二十四年,馬建忠撰《馬氏文通》十卷,取四書、春秋三傳、《史記》《漢書》及韓愈詩文為例,參以泰西之法,別實字虛字,論句讀章法,是為國人自撰漢文文法之始。[九]


漢字既東被,文言隨之。日本之律令詔敕、朝鮮之實錄文集、越南之國史碑刻,多以漢文書之;書則同,而讀則各以其方音。[一]
顧文言本非口說,東國之士誦漢籍不能如語而出,乃立訓讀之法,施返點、送假名於行側,倒其次第,易其語序,以本國之音義通之。日本謂之漢文訓讀,朝鮮有口訣之施,越南亦有喃讀之例。[一]
其後諸國各造新書以錄國語,日本有假名,朝鮮有諺文,越南有喃字,西夏有西夏文。然朝廷制誥、士人著述,猶以漢文為正,新書之用,久居其次。[一]
科舉之設,尤文言久行之樞。高麗光宗九年始開科取士,歷朝鮮五百年而不替,至高宗三十一年甲午更張乃罷。[一〇]越南科舉,肇於宋世,終於啟定四年,東亞科場自此而絕。[一一]

文言雖一,而代有異尚。漢重經術,六朝尚駢儷,至唐之中葉,韓愈、柳宗元倡復古之議。愈自述其學曰:「始者非三代、兩漢之書不敢觀,非聖人之志不敢存」,又曰「惟陳言之務去」。[一二]宋興,歐陽脩繼之,散體遂為正宗,駢文退居其次。
當是時,佛教譯經講唱之文漸雜俗語,白話之流實肇於此。自唐宋以降,話本、語錄、曲詞之屬,稍稍以俗語入紙,然終為伏流,未奪文言之正。[二]元世曲詞益盛,有清一代,章回大行於閭巷,而廟堂試士仍課八股,一秉文言。
道光、咸豐以還,西力東漸,國勢日蹙,士多疑舊學之無用。黃遵憲《日本國志》述歐土捨拉丁而各用國語之事,因論曰:「蓋語言與文字離,則通文者少;語言與文字合,則通文者多,其勢然也。」言文一致之議,自是而興。[七]至光緒三十一年,清廷詔罷科舉,隋唐以來取士之制一朝而廢,文言遂失其利祿之途。[一三]
民國六年正月,胡適刊〈文學改良芻議〉於《新青年》第二卷第五號,標八事曰:「一曰須言之有物。二曰不摹仿古人。三曰須講求文法。四曰不作無病之呻吟。五曰務去爛調套語。六曰不用典。七曰不講對仗。八曰不避俗字俗語。」[八]次月,陳獨秀作〈文學革命論〉以應,載同卷第六號。民國八年五四風潮既起,白話之勢遂不可遏。[二]
民國九年,教育部通令,國民學校一二年級自是年秋季起改國文為語體文,國語之科遂代國文而立。[一四]自是童蒙所習,皆白話矣。

今中國大陸、臺灣、香港、澳門之黌舍,國文之課猶存古文一門,自《論語》《孟子》以至唐宋之文,皆在所習。日本則列漢文於國語之中,文部科學省所頒高等學校學習指導要領設「古典探究」一科,古文、漢文並課。[一五]
至於行文,文言已退為專門之業。碑銘楹聯、題辭書牘之屬,間存遺意;學者考釋古籍,猶須通其文法。維基大典者,今世以文言纂輯百科之所,亦其一端也。蓋言易變而文難改,二千年間四海異音而同文者,文言之力也。
- 1 2 3 4 5 Kornicki氏(名Peter Francis)《Languages, Scripts, and Chinese Texts in East Asia》。Oxford University Press以二〇一八年刊諸Oxford,ISBN 978-0-19-879782-1。
- 1 2 3 4 Mair, Victor H. Buddhism and the Rise of the Written Vernacular in East Asia: The Making of National Languages. 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1994, 53 (3): 707–751. doi:10.2307/2059728.
- 1 2 3 Pulleyblank氏(名Edwin G.)《Outline of Classical Chinese Grammar》。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Press以一九九五年刊諸Vancouver,ISBN 978-0-7748-0541-4。
- ↑ 《春秋左氏傳·襄公二十五年》。
- 1 2 劉知幾《史通》卷六〈言語〉。
- ↑ 《周易·文言》。
- 1 2 李春陽《白話文運動的危機》。香港城市大學出版社以二〇一八年刊諸香港,ISBN 978-962-937-354-2。
- 1 2 胡適〈文學改良芻議〉,《新青年》第二卷第五號,民國六年正月。
- ↑ 馬氏文通 商務印書館 - 訪於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 ↑ 과거 韓國學中央研究院《韓國民族文化大百科事典》 - 訪於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 ↑ Cima氏(名Ronald J.)《Vietnam: A Country Study》。Federal Research Division, Library of Congress以一九八九年刊諸Washington, D.C.。
- ↑ 韓愈《答李翊書》。
- ↑ Chinese examination system Encyclopædia Britannica - 訪於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 ↑ 唐千千; 杜成憲. 從「國文」到「國語」:一字之差背後的學科變革. 現代教育論叢. 2023, (1): 41–53. ISSN 2095-6762.
- ↑ 高等学校学習指導要領(平成30年告示)解説 日本文部科學省 - 訪於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