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當與夏娃

文出維基大典

亞當與夏娃猶太神話以其人祖也,後亦為基督教所用,夏娃又作厄娃。

亞當者,男子之始祖也。初,有至尊者稱上帝,其開天闢地,凡五日而成,有草木鳥獸並諸水。六日造人,身以黃土,型象天帝,以神氣通其七竅,賜名亞當,以王天下,置於伊甸園

伊甸園者,有百果百獸,皆親善,復可食。帝乃引當園中,命籍百草之名。復引百獸王之,當亦籍其名也。然當求於帝曰:「魚,可幷尾而游;鳥,亦比翼而飛;牲畜駢儷,其皆有伴,我何寡人耶?」

帝感其悲,因使當眠,取一肋骨,復通神氣,摶土造女,名夏娃,婚姻之,為夫妻。因夏氏受生于夫,人倫肇始,故以夫為尊,夫命是從,此古之德行也。當與夏氏共掌伊甸,不苦於役,舉手得食,永生不死,無憂無慮,有萬方之化,怡然自得,可謂極樂寶境。

帝敕曰:「伊甸淨土,百無禁忌,蔬果皆可食。然有知善惡樹,樹上知善惡果,絕不可食,入腹必死,唯慎。」

初,亞當從之,有魔撒旦,言夏氏曰:「噫!伊甸大大,園林美美,果子磊磊,竟不可吃,帝令絕也!何其無情!」夏氏分辯:「客人謬矣。院中之果,林檎、美竹、桑葚之數,可食也。唯知善惡果不可食。帝令如山,觸之即死,食之必亡,不敢稍逾約。」蛇曰:「非也!知善惡果非鴆毒,服之名目,灼灼如帝,明明似天,可知世間善惡事,請用之。」夏氏曰:「善」,遂啖之,又奉於夫。

既食禁果,二者身無衣帛,恥之,乃製芰荷以為衣,集芙蓉以為裳,採葉為葛,繅絲為綢。帝知之怒,以其不從敕令,既食禁果,再食園中果,必得永生,故逐之,以基路伯持火劍守於園。又以撒旦為蛇,刖其四足。

二人既放,帝諭亞當必勞作而得食,夏娃必受分娩之苦,亦必從其夫。二人成於塵土,必歸於塵土。

當與夏氏生公子該隱、公子亞伯、公子塞特。生塞特時百三十歲,又八百年卒。事在創世紀

亞當王老,公子該與公子亞二子爭位,該隱誅亞伯,王廢該而放之,公子塞繼其為王,為伊甸人之祖。

十世紀,有耶經外典本司拉之識成。曰初亞當媾於百獸,不悅,上帝因以塵土造莉莉斯妻之。後莉莉斯以女弱於男不悅,棄亞當,後為眾魔之母。亞當泣於上帝,復以其肋造夏娃夏娃必從於其,而意志至純,故為撒旦所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