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麗君
外觀
鄧麗君,本名麗筠,以筠字異讀,音與君相若,乃以為藝名。本貫河北邯鄲,民國四十二年生於臺灣雲林,父樞,蓋國軍軍官隨國府移台者。
幼,隨父遷居臺北,未笄,即以歌名於校內,五十三年,拔中華廣播電台黃梅調賽頭籌。翌年,複奪金馬獎唱片公司歌賽桂冠。遂每棄學登臺,名聲漸蜚。其後,又參演電影,更與慈善事,聲名愈熾。六十二年插班台北美國學校以續學業,主修英文。
六十八年,護照事發。蓋以兩岸分治,民國日本邦交未立,出入海關事有繁瑣,麗君乃持印尼護照以入日境,非法也。有司按察,謂護照非偽,然所途不法,逐之,禁入境期年。欲返台,則亦為不暢,乃以民國護照避走美國,一則以續商約,二則以避喧囂。當其時,大陸內亂方止,百廢俱興,其曲悄然風行。
後二年,國府允其回國,惟當勞軍義演,麗君自言悅以事之,乃歸。或問曰:「或言大陸欲迎汝往歌,何如?」曰:「余亦於報章知之矣,然吾之歌於大陸之時,即三民主義行於大陸之日也。主義不行,不履其土矣。」
七十一年,與香格里拉酒店董事長郭孔丞盟婚約。將行禮,郭母以其舊事優伶,令其詳陳既往,盡絕舊友。麗君以為辱,事未偕。其後,趨歐陸,流連英法間。
七十八年,大陸學運起,在港藝人舉民主歌聲獻中華以資學生,麗君與之,項繫紙板,書曰「反對軍管」。
返巴黎,與攝影師保羅善,過從漸密,或有婚約。
八十四年,五月八日,哮喘遽發,送醫不及,卒,年四十三歲。或曰,蓋哮喘噴劑過量以致心猝也。
既歿,各界扼腕,後三日,移靈回台,國府特頒褒揚令,准靈柩覆國旗、黨旗,總統李豋輝輓曰「藝苑揚芬」,國民黨追贈「華夏一等獎章」,一眾中樞俱往致祭。二十八日,葬諸臺北金寶山,更其山名曰筠園。臺灣各電視臺破例直播葬禮。大陸央視亦佈其傳略,亦首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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