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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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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出維基大典
女子爭權標誌

女子之權,古今之議也。蓋婦女之道,非惟生育養子,亦有志學治世。累世以來,賢婦能文能武者眾,為國為民,不讓鬚眉。如孫臏之妻,救夫於難;如虞姬之節,殉國殉情;如蕭太后之明,輔佐太宗;如武則天之略,統治天下。此等婦女,皆女中豪傑,不可多得。然而,自古以降,女子每見肘於男子,未可自主其身,難以發揮其才,不得參與其政。夫女子者,亦人也,與男子同出於天地之間,同受於天命之下,同享於人權之中。女子有智有德亦能有志。是故,有倡女權者,言女子應獲教育、就業、投票、參政諸權利,以善女子境遇,以促家國進步。

是以,女權主義者,謂之婦女欲與男子平等,不受其制約也。初,謂婦女有受教育之權,有選舉之權,有參政之權。久之,言自主身體,自由之性,多元之美。及今,倡有多重身份,跨界聯盟,寰宇視野。其思其想,或謂進步,或謂顛覆,亦有過猶不及者。惟其本旨,在促男女和諧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