譁譟
觀
譁譟,民眾繹騷,抗鬥執事者之謂。按通語之辨,大則暴動,小則騷亂。原繹騷之由,或閭左久苦秕政,或行事失當,而民怨是生。至民眾所抗鬥,或政府官吏,或工廠之長,或政黨結社。生民階層各異,皆欲自保權益,是故國中騷亂。
辨名
[纂]譁譟,晚清部定詞也。至暴亂、暴動,則在乎暴字。方今凡繹騷涉乎暴力,或有所脅迫,或有所毀壞,竟無以制御,則此詞是用[一][二]。
差等
[纂]譁譟之生,大抵隨機。譁譟之時,則混亂而無序。有謀然後繹騷,此多叛亂之先。或者遊行以示威,奔走街衢,始於有序,而卒於繹騷,事遷乃爾者亦有之。繹騷久之不平,則對立鼎峙也愈深。對立鼎峙愈深,則政局動盪,天下不寧,終於政權更迭。
瀛寰
[纂]日本
[纂]今之東瀛,比諸異邦,似少斯患。然察其腠理,實有深憂。昔有左道名奧姆真理教者,放毒地道,殘害生靈,足見圖謀不軌之倫,潛伏莽草。有司雖日夜偵伺,然其發作,往往流為幽隱之禍,所謂消極之恐襲是也。
按東瀛法律,凡倡亂者,首坐騷亂之罪(舊律謂之「騷擾」),其餘毆擊、賊害、恐嚇、毀物、縱火、攜具犯禁、突入公舍、抗違王人、聚眾持械等,皆隨其狀而論。若夫興內亂者,則以內亂之重辟論之。
引據
[纂]- ↑ 《コトバンク·暴動とは》
- ↑ 《【新聞智庫】暴亂或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