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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尋

  • 宣示表的縮略圖
    宣示表》,魏鍾繇書。墨蹟無傳,今本傳為右軍摹本。南渡後賈似道刻本原石尚存,今藏首都博物館。 此帖波磔意趣,極為古雅。梁武帝贊曰:「勢巧形密,勝於自運。」王導東渡,入衣攜走,後傳逸少,又傳王修,修以其隨葬,遂不復見天日。 尚書宣示,孫權所求,詔令所報,所以博(原作「愽」……
    二 KB(三六四字) - 二〇二一年一二月二五日 (六) 〇六時一七分
  • 餘家,皆不得天道之正,大誤四千,小誤甚多,不可言盡。臣愍其如此,今遭陛下太 平之世,除偽從真,宜改誤秝,以從天道。是以臣前奏造秝,今始成訖,謹以奏呈。 唯恩省察,以臣秝術宣示中書博士,然後施用。非但時人,天地鬼神知臣得正,可以 益國家萬世之名,過于三皇五帝矣。”十一年六月,浩誅,其法遂寢不行。 《魏書》本傳 《北史》本傳……
    一 KB(二五四字) - 二〇二一年五月一八日 (二) 一五時四一分
  • 郭子儀的縮略圖
    :「諺曰「不癡不聾,不為阿家阿翁」,子夫妻之事,不用理之。 」子儀還,杖曖數十。 《請宣示儉德表》 《請改元立號表》 《上尊號表》 《上章敬皇后諡表》 《讓加太尉表》 《讓太尉第二表》 《讓加尚書令表》 《讓尚書令第二表》 《進賜前後詔敕自陳表》 《請車駕還京奏》 《上黑禾奏》 《論吐蕃書》……
    七 KB(一一三七字) - 二〇一八年五月一二日 (六) 〇九時二三分
  • 導工書法,按《書斷》︰「王導行草兼妙,然疏柯迥擢寡葉危陰,雖賢有餘而才不足。元明二帝並工書,皆推難於茂弘。」 按《宣和書譜》︰「導善作字,規模前人,初師鍾繇、衛瓘,力學不倦。至喪亂,狼狽攜鍾繇《宣示帖》,過江則拳拳之志可知也!子恬洽皆以書名,時人方為杜衛焉。今御府所藏草書二︰《省示帖》,《改朔帖》。」 《晉書·王導傳》……
    三 KB(五八一字) - 二〇一三年一〇月一日 (二) 一七時五二分
  • 罪瑾者也。瑾每奏事,必偵帝為戲弄時。帝厭之。亟麾去曰:「吾用若何事,乃混我!」自此遂專決,不復白。 二年三月,瑾召群臣跪金水橋南,宣示奸黨,大臣則大學士劉健、謝遷,尚書則韓文、楊守隨、張敷華、林瀚,部曹則郎中李夢陽,主事王守仁、王綸、孫磐、黃昭,詞臣則檢討劉瑞,言路則給事中湯禮敬、陳霆、徐昂、陶諧……
    一〇 KB(二二九七字) - 二〇二二年一二月七日 (三) 一四時一六分
  • ,安夷氐復叛。趙昶時為郡守,收首逆者二十餘人斬之,乃定。於是以昶行南秦州事。氐帥蓋鬧等作亂,鬧據北穀,其黨西結宕昌羌獠甘,共推蓋鬧為主。昶分道遣使,宣示禍福,然後出兵討之。擒蓋鬧,散其餘黨。興州叛氐復侵逼南岐州,刺史叱羅協遣使告急,昶赴救,又大破之。先是,氐酋楊法深據陰平自稱王,亦盛之苗裔也。魏孝昌……
    一一 KB(二六一七字) - 二〇二二年一〇月五日 (三) 〇三時五七分
  • 萌,陷離塗炭。臣雖憤懣,守局東顒,自奉明詔,三軍奮厲,卷甲長驅,次於倉垣。即日承司空、博陵公浚書,稱殿中中郎劉權齎詔,敕浚與臣共克大舉。輒遣前鋒征虜將軍王贊徑至項城,使越稽首歸政,斬送滔等。伏願陛下寬宥宗臣,聽越還國。其餘逼迫,宜蒙曠蕩。輒寫詔宣示征鎮,顯明義舉。遣揚烈將軍閻弘步騎五千,鎮衛宗廟。」……
    九 KB(一九五七字) - 二〇二四年一〇月一日 (二) 一三時一一分
  • 奕訢的縮略圖
    尚書穆廕與議和,誘執英使巴夏禮,與戰,師不利。文宗幸熱河,召回載垣、穆廕,授王欽差便宜行事全權大臣。王出駐長辛店,奏請飭統兵大臣激勵兵心,以維大局。克勤郡王慶惠等奏釋巴夏禮,趣王入城議和。英、法兵焚圓明園。豫親王義道等奏啟城,許英、法兵入。王入城與議和,定約,悉從英、法人所請,奏請降旨宣示……
    六 KB(一〇三五字) - 二〇二四年三月一八日 (一) 〇九時〇七分
  • 尚書並亂天下。附從者升進,忤逆者中傷。方今一朝腢臣,如河中木耳,泛泛東西,耽祿畏害。陛下前始攝位,順天行誅,蘇康、管霸並伏其辜。是時天地清明,人鬼歡喜,柰何數月復縱左右?元惡大奸,莫此之甚。今不急誅,必生變亂,傾危社稷,其禍難量。願出臣章宣示左右,並令天下諸奸知臣疾之。」太后不納,朝廷聞者莫不震恐。……
    一三 KB(二八七三字) - 二〇二四年八月一四日 (三) 〇六時一三分
  • ,黃紙再定。至於選舉,銓為首格。自不清定,三載於茲。主者其更銓論,務揚清激濁,使九流咸允也。吏部選舉,可依晉氏九班選制,永為揆法。選畢,經中書、門下宣示三省,然後行之。其著此詔書於令。銓衡不奉行者,御史彈坐以聞。」索頭郁鞠率眾三萬降于季龍,署鞠等一十三人親通趙王,皆封列侯,散其部眾于冀、青等六州。……
    三七 KB(八八四六字) - 二〇二三年一一月二七日 (一) 〇六時四三分
  • 洪承疇的縮略圖
    都,兵連不得息。五月,世祖授承疇太保兼太子太師、內翰林國史院大學士、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經略湖廣、廣東、廣西、雲南、貴州等處地方,總督軍務兼理糧餉。敕諭撫鎮以下咸聽節制,攻守便宜行事。命內院以特假便宜條款詳列敕書,宣示中外;並以江西寇未盡,命承疇兼領,鑄「經略大學士」印授之。臨發,賜蟒朝衣……
    一六 KB(三四八六字) - 二〇二四年一〇月四日 (五) 一四時三六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