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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拔

今本(此為底本,未經審校)
文出維基大典

地與之高下差,謂之海拔。凡量山嶽之高,必先定海面之準,取其平也。[]

然海平之數,因地而遷,非一概可論。

中土之測地理者,多以黃海均平之波為極準。若夫臺灣之制,則定基隆港東岸所立水準原標為衡量之本。

極宇之內,其高莫過於聖母峰之巔,海拔八千八百四十有四公尺餘。而至深莫過於馬里亞納海溝,深入海平之下萬有九百一十有一公尺。夫水陸變遷,高下相形,其規規模略如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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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Wragg氏名David W.《A Dictionary of Aviation》第一版第三十四頁。Osprey以一九七三年刊之,ISBN 978085045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