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主義
民族主義者,以民族主其權而可自為者也。若言民族主義,當明民族之義。
詮述
[纂]民族者,以安德森界之,實想像之社羣也,亦有其涯。何謂之想像?人於民族之中,同民族者眾,不克盡識,亦未見聞,然固諳人、我之同系於民族也。至於其涯,或謂之界。華人,族群於世之最眾者也,雖然,其據萬國民數,但百之十八又十之三,疆界亦變動,然有屬之者,亦有非之者。
至於中國,昔有夏之聲音,上古而析,始皇一統其書,然所書者,聖語也。其超乎於言辭,實純乎符號之乾坤也。之於諸夏,文言是也;之於大食,古典阿拉伯文是也;之於歐洲,拉丁語是也。宇內之諸文明,攝夏於內,悉以超乎塵世之權勢,統成聖語,以此為仲,視己為中也。以與圖觀之,茫茫禹跡,劃為九州,所映顯者,蓋以古今華夷之制,以決內外之序次,或曰統一王朝之「天朝萬邦」之序也。雖然,此等秩序,亦有社羣生焉,然其非今人所言之「民族」也,蓋因其所假者,非是人者,而是聖力也。之於中國,帝受命於天是也;之於歐洲,君權神授是也;之於阿茲特克,天是也。此等聖力,驅迫社羣,拓其疆界,若伐夷,使之化夏。其異乎於今世者,蓋其擴張,未有鵠也。
伐夷,化為夏,非是中國所獨有,今人所言民族主義降之前,此為常也。雖是夷人,尚未化之為夏,然其處之於進程,此足矣。元清納為中國之一朝,此蓋真因者也。彼眾夷人,習夏法,終滅種而化為夏,此之謂「文化認同」者也。靡暨於夏、大食,直至十八稘,亦是如此。可見西裔屬民所擬之《平蠻策議》一文:
欲拓吾人之農業,必先化印第安人為西班牙。彼眾之怠惰、愚昧,同於當應償之奮力,而所行之漠然,乃使吾人以為,彼眾源有染之種族,亦距其源,愈遠愈形退化……唯今之計,當使印第安人通婚吾人,後彼眾去進貢之義務,再者發給私有土地,使之馴至滅種。
中古之時,歐洲之貴冑,其共許之意,甚於庶民。然變革降至,意之潮即始,思理居上,變教之興,法民革制,繼而宗教為一意理而衰退,顯族當政即成前古之事,而後民族國家興焉,其之公民,人皆平等,嘗觀此詞,有公民平等甚於他公民者,誠難思之也。人生之於理想者,未有減卻也。雖然,天園即去,夏夷之別漸融,序次衰滅。輪迴投胎,天園復生,世人未有見之,禮崩樂壞,新法尚於降孕,故之於當時,須由小故移為大故,無意移為有意,有何物可代民族而適之邪?以社羣觀之,我即去,有他“我”存焉,然“我”有存,則民族即存也。
夫民族,常為理想之社羣,雖然,其內剝削、迫穢、不平有焉,然吾人嘗以為其兼愛,以為其理想,具而言之,“天下興亡,匹夫有責”之理想也。況乎民族,有其主權,以後其疆土。昔聖羣之時,雖有疆土之說,然民族者,別乎於「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者。鑿空東海,新理偕來者:文明多元是也。
人處之於宇,時而同。民族主義所興,亦有共時之功也。共時之功,蓋傳媒業之精進也。若子實認居千里外者,或人言同辭,閱同報,觀同節目,識同事,是故“吾人”而所內悟也。傳媒亦有他功,蓋催速聖餘之崩析也。若夫拉丁語、文言而為故事,所書者,所言者,悉為一也。而後言辭、傳媒二者交而進,民族之構建,悉為所增速也。及至十九稘,惟資本制即立,聖羣傾覆,民族即構,而後民族主義興而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