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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之世

文出維基大典
(渡自春秋時代
春秋諸侯

春秋,得名於孔子春秋》一書。昔「西戎犬戎與侯伐,殺幽王驪山下」[]鎬京大亂,周平王東遷洛邑,春秋之世乃始。護平王者,領地百里,王畿僅數里,惟王獨尊,猶不復在。諸侯兼併相篡弒,禮崩樂壞,時局動蕩,戰禍不息,時數百年,復入戰國之世。

春秋局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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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滅、兼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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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周公旦封國七十有一。[]及春秋之初,尚有國百數十。然經二百餘年,大國憑陵,併吞無算。《史記·周本紀》載:「平王之時,周室衰微,諸侯彊併弱,始大,政由方伯。」至戰國之初,存者僅二十餘國矣。

宗法崩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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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法、封建禮樂,乃西周為政之基。及至春秋,此三者皆漸崩壞。嫡庶之辨不嚴,卿大夫勢力日張,弒君篡位之事屢見不鮮。據《史記》太史公言,春秋之世,「弒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勝數。」[]晉國曲沃代翼齊國崔杼之弒齊莊公,皆其著例。

都城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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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之時,列國貿易日頻,都城積萬金而始大。「魯國曲阜,城邑方十公里;齊國臨淄,城邑方二十公里。」[]

郡縣初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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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侯國土日闢,乃於新得之地,或其邊境也,設縣、置郡,遣官吏治之,以代舊有之分封。初,縣之地位或高於郡。此制破世襲之舊,而為中央集權之始。等國,皆廣行之。

田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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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田制之廢,乃春秋之大變。昔者「田里不鬻」,土地國有。春秋中葉以降,鐵器牛耕漸廣,私田日多,井田之制難以為繼。魯宣公十五年西元前五九四年,行「初稅畝」,不分公田、私田,一概按畝徵稅,實則承認土地之私有。各國亦隨之變革,自此,民得買賣其田。

始行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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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之時,以禮樂、宗法治國。及至春秋,王命不行,禮崩樂壞,各地諸侯以法治民,遂有鄭國子產鑄書立法之事。

變法日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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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列國兼併,戰禍不息,諸國變法,以圖長治久安,故有齊桓公任管仲明修內政、楚莊王厲行集權之策。

霸政迭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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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文:春秋五霸

王室既卑,諸侯崛起。強者兼併,弱者附從,篡弒時聞,夷狄交侵。於是,有賢君能臣,倡「尊王攘夷」之說,以申盟約,以禁篡亂,以遏兼併,以攘四夷。倚其功業,乃得號令諸侯,是為「霸主」。霸主之名,說者不一,大要有:

霸政之要,在於會盟。霸主召集諸侯,共商國是,定立盟誓,維持秩序。著名之盟會,有齊桓公之召陵之盟,晉文公之踐土之盟

列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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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所列,諸侯國之主要者也。並記國都。

春秋列國都邑表
國號 國都 始封君 著稱之君
臨淄 姜姓呂尚 齊桓公
商丘 子姓微子啟 宋襄公
曲沃新田 唐叔虞 晉文公晉悼公
秦非子 秦穆公
羋姓熊繹 楚莊王
曲阜 伯禽 魯隱公魯桓公
新鄭 鄭桓公 鄭莊公
帝丘 康叔封 衛武公
召公奭 燕桓侯
姑蘇 吳太伯 吳王闔閭吳王夫差
會稽 無餘 越王勾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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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史記  ;〈秦本紀〉
  2. 荀子·儒效》:「(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國,姬姓獨居五十三人。」
  3. 史記·太史公自序
  4. 中國大百科全書  ;〈考古學〉

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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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馬遷編《史記·秦本紀》
  • 司馬遷編《史記·周本紀》
  • 荀子編《荀子》
  • 孟子門人編《孟子》
  • 班固編《漢書》
  • 〔唐〕柳宗元撰《封建論》
  • 夏鼐主編《中國大百科全書:考古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