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神宗
大明神宗顯皇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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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諱 | 朱翊鈞 |
生卒 | 嘉靖四十二年至 |
在位 | 萬曆元年至 |
政權 | 大明 |
廟號 | 神宗 |
諡號 | 範天合道哲肅敦簡 光文章武安仁止孝 顯皇帝 |
陵墓 | 定陵 |
先君 | 明穆宗 |
嗣君 | 子明光宗 |
年號 | |
萬曆 |
大明神宗顯皇帝諱翊鈞,穆宗第三子也,以嘉靖四十二年八月十七日生於大內。自太祖立國至神宗,十有三代矣。穆宗不壽,方踐祚數年而崩,時太子幼沖不能理事,穆宗乃令閣臣張居正等佐之。而來四十八載,皆神宗治世。於明帝間在位最久。國運盛衰,成王敗寇,亦盡在神宗一朝矣。萬曆中,國有三大征,曰萬曆朝鮮之役、寧夏之役、播州之役。此三役,明師皆全勝而歸,是亦有明之極盛也。神宗登極之初,兢兢業業,能守祖訓,加以垂簾聽事,名相宰輔,於是九州回春,國情為之一振。號曰萬曆中興。萬曆十年,內閣首輔張居正薨,由是無人復可規勸神宗矣,帝性好貨,豪奢放縱,疏於國事。漸而四方不修,六曹皆廢,法不由矩。史曰:「數年以來,御用不給。今日取之光祿,明日取之太僕,浮梁之磁,南海之珠,玩好之奇,器用之巧,日新月異。」其怠政可見一斑。復加寵閹人,以致有協王命而掠民財者,比比皆是,黎庶苦之。故明史有「明之亡,實亡於神宗。」之歎。萬曆四十八年七月丙申日,帝崩於弘德殿。群臣上廟號神宗,諡曰範天合道哲肅敦簡光文章武安仁止孝顯皇帝。帝在位四十八年,壽五十有八。偕孝端皇后同葬定陵。
政事
[纂]萬曆初載,帝年尚幼,以中極殿大學士張居正、孝定太后李氏輔政。居正在朝日久,穆宗朝業已參預國是。萬曆元年,居正行「尊主權,課吏職,行賞罰,一號令」之政,頒考成法,「立限考事」、「以事責人」,裁減冗官,能吏皆得其所用,國家政令復得海行。萬曆九年,從張居正議,令天下行一條鞭法,諸稅和合,按畝征稅,收征以銀也。由是雜捐斂跡,國庫充盈。
神宗怠政事,不視朝三十餘載。史上罕見。萬曆十年,顧命臣、內閣首輔張居正卒,神宗意始怠。萬曆十四年以降,常朝漸廢。萬曆十七年正月元日,帝罷朝賀,由是百官雖元日而不得謁。十二月二十一日,大理寺左評事雒於仁上酒色財氣四箴疏曰:皇上無宜自解,何以信天下,而服沂之心耶!此其病在貪財也。次日,東閣大學士王家屏復奏一本,帝不悅,由是委居深宮,不復升殿矣。以降三十載,雖閣臣猶不得面聖,在朝士人多不識龍顏何似。事無巨細皆放司禮監承辦。帝好聚無度,課稅繁重。有稅目曰礦稅者,為奸猾之徒所用,偽作官府,強征民膏民脂。上下清濁,在所皆難免之。張居正雖得全壽,其家亦橫遭抄空,母子殘破,所餘唯田十畝耳。省部缺員未之補,至萬曆三十年,南北兩京缺尚書計三員,侍郎十員;各地缺巡撫三員,布政使、按察使等六十六員,知府二十五員。萬曆三十五年,罷首輔沈一貫,翌年,首輔朱賡卒於任。時臣在閣者,唯禮部尚書葉向高一人,號曰獨相。是亦前所鮮有之例也。
征伐
[纂]萬曆三大征,皆死生存亡之役也。萬曆二十年年,寧夏副總兵哱拜、指揮使哱承恩焚官署,殺巡撫,連陷河西四十七堡,佔寧夏為王。朝廷討平之,是為寧夏之役。是年也,日本國攝政豐臣秀吉征韓,明廷以「倭寇之圖朝鮮,意實在中國,而我兵之救朝鮮實所以保中國」遣軍援朝,至萬曆二十六年始平。是為萬曆朝鮮之役。萬曆二十四年,播州宣慰使楊應龍乘亂抗命,作亂湖廣西蜀,萬曆二十七年,以貴州巡撫郭子章、湖廣川貴總督李化龍等討平之。是為播州之役。自是,明廷三征全勝,四方懾服。然三征接種,國用不濟。以降三十年,女貞為患北境,朝廷征伐無力。
攷
[纂]-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
- 《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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