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堂
觀
今本(此為底本,未經審校)
小學校者,今略稱小學,童蒙啓蒙之黌舍也。古之所謂「小學」,其義有二:一曰童蒙之學,朱子《大學章句序》云「人生八歲,則自王公以下,至於庶人之子弟,皆入小學」是也;二曰辨字釋詞之學,即文字、音韻、訓詁之屬。二者同名而異趣,今之小學校,實承前義,復參泰西學制而立。
公制,凡童蒙年滿六歲者,皆准入學,以修長勵短,明理知義。修業以五年或六年為期。童子既卒業,則升入中學。考近代學制之始,清光緒二十八年頒《欽定學堂章程》(即壬寅學制),始設小學堂。迨民國肇建,更名曰小學校,後世多略稱小學。
大陸之制,行六年義務之教,有教無類,屆齡皆須就學。其所授之課,有主從之序。要者有三:曰語文、曰數學、曰英語。次者有科學、音樂、美術、體育、思想品德、信息技術等,以求德智體美之大備。
香港之小學,其設科有中文、英文、數學、常識、音樂、電腦、美術、普通話。昔者,未有常識一科,本分為三:曰民群、曰科學、曰健康。逮公元一九九六年,始合三者為一,名之曰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