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教仁
宋教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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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
宋教仁 清光緒八年四月五日 湖南 桃源 |
歿 |
民國二年三月廿二日 上海 |
死因 | 遇刺 |
國 | 中華民國 |
別號 |
宋鈍初 宋漁父 |
本貫 | 湖南 |
職位 |
農林總長 (民國元年三月至七月) 國民黨代理事長 (民國元年八月至二年三月) |
配偶 | 方氏 |
子女 | 獨子 宋振呂 |
宋教仁,字鈍初,湖南人。清光緒八年四月五日,生於桃源[一]。
奔走革命
[纂]
教仁家貧,少聰異,有志節。幼從塾師,讀經史百家,聰慧絕倫。方弱冠,已能條析時政,論治亂若耆儒焉。及壯,入長沙時務學堂肄業,與鄉人黃興、譚人鳳輩交通,設華興會,意氣相投,俱以匡時濟世為己任;教仁獨精習律令政制,慨然有立憲救亡之志。光緒三十年,教仁渡日本,入東京法政學校研治政治、經濟、法律諸術,習英、日文字,深湛西學。是時,孫文首倡革命,尋創同盟會於東京,傳檄天下,興漢排滿。黃興至日本,援引教仁接晤孫文,結甚歡,遂入同盟會。授教仁司法部檢事長,並典領文宣,草章撰論,筆力剛勁,聲震中外。復與黃興共置《民報》,夙夜籲民權,詆專制,語辭激越,海內傳誦。教仁尤諳憲政,著《憲法草案》、《民約初稿》,力請置責任內閣,主議會制,以政黨調護朝野,規畫法度,致海內翕然。教仁嘗謂曰:「國有成法,民乃知所守;政有歸責,吏不得恣行。」其言謹嚴,志宏遠,時流鮮及,與孫文等異其論,而契共和要旨。
宣統三年十月,武昌變作,時教仁往上海籌設同盟會中部總會,事聞,亟馳赴湖北,入預都督黎元洪幕府,經畫部署。十一月,輾轉滬、漢其間,偕黨人籌議各省代表會,聯絡南北,奔走建國。民國元年,革命政府立南京,十七省代表推孫文為臨時大總統,以元洪副之。俄頃,教仁受命擬《臨時政府組織大綱》,設議院,定官制,整飭紀綱。教仁以才猷卓越,遷總統府法制局長,凡臨時約法規章,悉出其手,公論稱服。俟南北議和成,命教仁與蔡元培、汪兆銘等同充專使,蒞北京,奉迎前清總理大臣袁世凱徙南京視事。世凱口稱善,心銜遷都,陰使部曲曹錕縱兵焚掠,抗阻之。未幾,京畿人心不安,各國駐京公使多照會沮南遷,議遂寢,教仁、元培等怏怏歸。
憲政先驅
[纂]
初,清室遜位,孫文尋求去,臨時參議院舉袁世凱嗣總統,由是政歸北洋。三月,以教仁入值內閣,除農林總長。七月,內閣更易,教仁求退再三,始謝政。世凱當國,浸專擅用事,吳祿貞、張振武先後加禍,清議大嘩。教仁為人清廉,性骨骾,雅重名節,至是不平之。八月,赴京,乃改同盟會置國民黨,署黨魁,糾合同志,集會講演,請即開國會,極論析萬機歸參、眾兩院,以議院決軍國事。教仁又請分權柄為三,設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並重;民國行政則委責政黨內閣,立法則聽於國會,司法則參決大理院,是亦泰西憲政之國體。自是中外報館多稱教仁良法,呼曰「議會迷」也。
二年,國會選舉訖,國民黨人盈兩議院,教仁聲望日隆,將組閣。權貴頗忌之,憚教仁挾國會勢柄政,陰中構謀,欲圖之。三月,教仁赴武漢晤商黎元洪訖,逕趨上海議立憲、總統選舉諸務,寓華懋驛館。二十日夜,北還,教仁方登滬上車站,遇刺客武士英鎗擊之[二],重創。同列黃興、于右任等俱驚駭,旋送教仁就醫。越二日,彌留,乃顧右任曰:「今以三事奉告:所有在南京、北京及東京寄存之書籍,悉捐入南京圖書館;教仁本寒家,老母尚在,如我死後,請克強與公及諸故人為我照料;諸公皆當勉力進行,勿以我為念,而放棄責任心。我為調和南北事費盡心力,造謠者及一班人民不知原委,每多誤解,我受痛苦亦是應當,死亦何悔?」卒,時年三十,葬閘北。教仁死,時論震悼,朝野輿情激切,咸大慟。會刺者捕後,鞫訊,詞多閃爍;外間遂有傳言,或曰執政嗾使,或云同黨構害[三],亦有稱商賈之私讎者。因證據未彰,主謀莫確,事竟不白,史筆因之弗敢遽斷[四][五]。
死後餘波
[纂]
教仁殞命,海內駭愕,黨人頻號呼南北,多以為世凱忌教仁才望,潛使人隱誅。法司緝證雖未嘗確鑿,流言益熾,世凱及其閣揆趙秉鈞亦抗疏自明,然輿論弗信者眾[六]。當此時,士論譁然,國會騷動,國民黨議員悉請嚴究元凶,惟政府推諉遷延,久而無果,時局益壞。教仁素推崇議會,輒號召當局分權遙制,以絕獨裁弊竇,既卒,憲政肇基遂傾也[七]。世凱乘隙窺機,號令中外,褫國會柄,復黨禁、報禁,恣肆捕異己者,解京鞫訊,甚者械系、亡命者不一而足。
是年,國民黨人孫文、黃興、李烈鈞、柏文蔚輩,慮世凱勢日張,愈忿然。七月,遽召南軍起兵,約伐世凱。時江西、湖南、廣東、四川各省相繼響應,號為「再造共和」,時論謂之曰「二次革命」焉[八]。既而諸將各據一方,號令不從,調餉乏繼,士氣漸不振。七月,世凱遣麾下將段祺瑞、馮國璋、張勳等分兵進討,戰月餘,北軍所至安慶、南昌、廣州、南京諸城皆陷,革命軍屢失利,遂大潰。九月,孫文、黃興避日本,烈鈞等走滇緬,革命弭,共和之制由是窮蹙矣。
考據
[纂]- ↑ 吳相湘 《宋教仁:中國民主憲政的先驅》 ; 臺北:傳記文學出版社
- ↑ .. title .. . 時事新報 (上海). 1913-05-03.
- ↑ 教仁案發初,眾論譁然,疑雲四起。人或謂袁世凱忌教仁,陰嗾其下除心腹之患;又言革命黨人與教仁不協者,籍地為雄,潛貯不軌,疑因隙殺之;坊間亦嘗言黨人希孫文指,圖以鞏其黨權焉。蓋教仁為政,主責任內閣,倡憲法,務削總統大權,雖未嘗行,而動搖訓政之說甚矣。陳其美,字英士,官滬軍都督,倚兵為重,陰實專政,教仁草定黨規,欲抑其權,故其美與教仁論事輒齟齬,忌嫉不已。應桂馨者,仕江蘇巡查長,初混跡滬上,素行無賴,與其美俱隸附青幫,通款久。武士英之刺教仁,世傳桂馨諂事其美,亦以他故恨教仁,遂共嗾士英陰為之也。然案不獲實,竟未可證,史筆亦有所止。時孫文為黨魁,而與教仁政略異軌,文主訓政,教仁崇憲政;文尚總統制,教仁重內閣制;文倡中央集權,教仁推地方自治。凡國民黨人,各擁一端,教仁方得輿望,文乃退處日本考察鐵道,忿然不平,猶未可知。教仁卒,文亟致電弔曰:「黨失柱石,痛如斷臂」,而未窮究元凶,人或訾議之。文又見教仁屬政制稿,語涉分權,患滋甚,既成懸案,時論益語焉不詳。厥後海內震動,黨人失砥柱,議會去魁首,咸哀甚。孫文、其美等相機遽起事,檄天下討袁,是為「二次革命」。兵未及集,世凱先削各省羽翼,戰未交鋒,而南軍皆潰,文、其美及諸黨人同奔東瀛,世凱焰至是日熾。
- ↑ 傅林 《黑白民國》 ; 北京:九洲出版社,二千一十五年
- ↑ 暗殺宋教仁的主謀尚難定論 (zh-cn) - 存於2014-03-15自原本。
- ↑ 先是,教仁遇刺,時人多指袁世凱密嗾之,而國務總理趙秉鈞、秘書洪述祖、江蘇巡查長應桂馨等,皆涉其中。秉鈞者,字智庵,汝直隸人。世論以幹吏稱,創設警察,為世凱所倚。秉鈞既拜相,兼管內務部事,凡諜報緝訪、內外巡警,悉歸其處分。秉鈞善伺意指,任權術,尤忌憚黨人奪其位。教仁倡政黨制衡,謀責任內閣,意沮抑世凱,雖言不指秉鈞名,實則法所不容。事發,刺客武士英潛入車站,持鎗射擊,致教仁創甚。已而為官兵捕獲,羈押未竟,旋瘐斃獄所,輿情多疑此滅口計也。後數日,議員責問政府,中央乃命法院會江蘇都督程德全稽查。桂馨掌主緝捕,且與秉鈞秘書洪述祖相結納,人或謂士英刺教仁,實希桂馨指;桂馨承述祖陰囑,而其上更有所屬,言不敢盡。又傳曰士英犯案日前,頻詣衙署,每與大員密晤,出入無阻也。及士英受拘,遽不豫,獄卒懈怠,療治延誤,皆有異情。其死後無驗屍、無筆錄,祕而不發。輿論咸云:「事隱晦,欲掩其跡也。」國會嘗議請彈劾秉鈞、述祖及桂馨等,世凱巧令轉圜,並諭上海地檢移案,推說刺客為一己之私讎,與政事無涉。會二次革命起,南北構釁,教仁案遂寢,國民黨人多嗟歎曰:「殺一宋教仁,誠毀民國憲政矣!」
- ↑ "The Death of a Revolutionary: The Song of Song"(經濟學人,2012年12月22日)
- ↑ 二次革命 (zh-tw) - 存於2014-03-15自原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