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化字」: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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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行: 第一三行:
=== 簡字形 ===
=== 簡字形 ===
;代以同音、近音,多以[[普通話]]為準
;代以同音、近音,多以[[普通話]]為準
例:谷(穀)、丑(醜)、苹(蘋)、松(鬆)、只(隻)、干(乾、幹)
例:{{爾雅|}}{{爾雅|}})、{{爾雅|}}{{爾雅|}})、{{爾雅|}}{{爾雅|}})、{{爾雅|}}{{爾雅|}})、{{爾雅|}}{{爾雅|}}{{爾雅|}}


;[[行書|行]]、[[草書|草]]楷化,逾半簡者從此法
;[[行書|行]]、[[草書|草]]楷化,逾半簡者從此法
第二二行: 第二二行:


;略局部,從是者百餘字
;略局部,從是者百餘字
例:灭(滅)、习(習)、宁(寧)、亲(親)、业(業)、乡(鄉)、产(產)、竞(競)、夺(奪)
例:灭(滅)、习(習)、{{爾雅|}}{{爾雅|}})、亲(親)、业(業)、乡(鄉)、产(產)、竞(競)、夺(奪)


;去局部而易餘之形
;去局部而易餘之形
丽(麗)、务(務)、壳(殼)
务(務)、{{爾雅|}}{{爾雅|}}


;存輪廓
;存輪廓
第三一行: 第三一行:


;替聲旁,多以[[普通話]]為準
;替聲旁,多以[[普通話]]為準
例:毙(斃)、蜡(蠟)、钟(鐘)、舰(艦)、邻(鄰)
例:毙(斃)、{{爾雅|}}{{爾雅|}})、钟({{爾雅|}}、{{爾雅|鍾}})、舰(艦)、邻(鄰)


;入聲符
;入聲符
例:华(華)、宪(憲)、历(歷曆)、宾(賓)
例:华({{爾雅|}})、{{爾雅|}}{{爾雅|}})、历({{爾雅|}}、{{爾雅|}})、宾(賓)


;造形聲字,以普通話為準
;造形聲字,以普通話為準
例:护(護)、惊(驚)、艺(藝)、响(響)
例:护(護)、惊(驚)、艺(藝)、响(響)


;從古字、罕用重文
;從古字、俗字、罕用[[重文]]
例:尘([[維基大典:維基爾雅/塵|塵]])、灶(竈)、肤(膚)、从(從)、众(眾)、网(網)、与(與)、无(無)、电(電)、礼(禮)
例:{{爾雅|}}{{爾雅|塵}})、{{爾雅|丽}}({{爾雅|麗}})、{{爾雅|}}{{爾雅|}})、{{爾雅|}}{{爾雅|}})、{{爾雅|}}{{爾雅|}})、{{爾雅|}}{{爾雅|}})、{{爾雅|}}{{爾雅|}})、{{爾雅|}}{{爾雅|}})、{{爾雅|}}{{爾雅|}})、电({{爾雅|}})、{{爾雅|}}{{爾雅|}})、{{爾雅|体}}({{爾雅|體}})、国({{爾雅|國}})、凭({{爾雅|憑}})、{{爾雅|双}}({{爾雅|雙}})、{{爾雅|阳}}({{爾雅|陽}})、{{爾雅|阴}}({{爾雅|陰}}


;錮[[通假]]
;從俗字
例:{{爾雅|余}}({{爾雅|餘}})、{{爾雅|后}}({{爾雅|後}})、{{爾雅|里}}({{爾雅|裏}})
例:[[維基大典:維基爾雅/体|体]]([[維基大典:維基爾雅/體|體]])、国([[維基大典:維基爾雅/國|國]])、凭([[維基大典:維基爾雅/憑|憑]])、[[維基大典:維基爾雅/双|双]]([[維基大典:維基爾雅/雙|雙]])、[[維基大典:維基爾雅/阳|阳]]([[維基大典:維基爾雅/陽|陽]])、[[維基大典:維基爾雅/阴|阴]]([[維基大典:維基爾雅/陰|陰]])

;錮通假
例:[[維基大典:維基爾雅/余|余]]([[維基大典:維基爾雅/餘|餘]])、[[維基大典:維基爾雅/后|后]]([[維基大典:維基爾雅/後|後]])、[[維基大典:維基爾雅/里|里]]([[維基大典:維基爾雅/裏|裏]])


;用[[假名]]
;用[[假名]]
例:卫(衛)
例:卫({{爾雅|衞}}、{{爾雅|}}


=== 類推簡化 ===
=== 類推簡化 ===
第六一行: 第五八行:
字之有[[重文]]者,立其一為正體,廢其餘。《[[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數修,[[s:zh: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廢重文千餘]],弗簡,皆代以簡化字。
字之有[[重文]]者,立其一為正體,廢其餘。《[[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數修,[[s:zh: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廢重文千餘]],弗簡,皆代以簡化字。


;自音義皆同之[[重文]]以其一為正
;自音義皆同之[[重文]]一為正
:例:[[維基大典:維基爾雅/侄|侄]][[維基大典:維基爾雅/姪|姪]]<ref>[http://tool.httpcn.com/Html/KangXi/21/PWAZKOUYTBILFXVIL.shtml 康熙字典「侄」]</ref>、踪([[維基大典:維基爾雅/蹤|蹤]])、[[維基大典:維基爾雅/恒|恒]][[維基大典:維基爾雅/恆|恆]])、伫(佇)、呼(虖、嘑、謼)、够(夠)<ref>[http://tool.httpcn.com/Html/KangXi/23/PWPWXVCQUYUYRNCQF.shtml 康熙字典「够」]</ref>
:例:{{爾雅|侄}}{{爾雅|姪}})、踪({{爾雅|蹤}})、{{爾雅|恒}}{{爾雅|恆}})、{{爾雅|}}{{爾雅|}}{{爾雅|}}{{爾雅|}})、{{爾雅|}}{{爾雅|}}


;從古
;從古
:例:{{爾雅|异}}({{爾雅|異}})、{{爾雅|泪}}({{爾雅|淚}})、{{爾雅|灾}}({{爾雅|災}}、{{爾雅|烖}}、{{爾雅|菑}})
:例:异(異)<ref>[http://tool.httpcn.com/Html/KangXi/25/PWILKOPWPWUYFAZPW.shtml 康熙字典「异」]</ref>、泪(淚)、灾(災、烖、菑)<ref>[http://tool.httpcn.com/Html/KangXi/29/PWXVMERNXVMEAZMEE.shtml 康熙字典「灾」]</ref>


;從俗字之簡者
;從俗簡者
:例:{{爾雅|杰}}({{爾雅|傑}})、{{爾雅|猫}}({{爾雅|貓}})、{{爾雅|猪}}({{爾雅|豬}})、{{爾雅|呆}}({{爾雅|獃}}、{{爾雅|騃}})
:例:杰(傑)<ref>[http://tool.httpcn.com/Html/KangXi/27/PWTBILXVAZTBMEMEAZ.shtml 康熙字典「杰」]</ref>、猫(貓)<ref>[http://tool.httpcn.com/Html/KangXi/30/PWRNILXVKOMEKOPWB.shtml 康熙字典「猫」]</ref>、猪(豬)<ref>[http://tool.httpcn.com/Html/KangXi/30/PWRNILXVPWMEKOPWA.shtml 康熙字典「猪」]</ref>、呆(獃、騃)<ref>[http://tool.httpcn.com/Html/KangXi/22/PWCQUYMEILUYILILTB.shtml 康熙字典「呆」]</ref>


;以重文之一為繁體,而後據《簡化字總表》簡之
;以重文之一為繁體,而後據《簡化字總表》簡之
:例:「裡」,「裏」之重文也,同音替代「裏」為「里」。「歎」,「嘆」之重文也,簡「嘆」為「叹」<ref>[http://tool.httpcn.com/Html/KangXi/28/PWMEILMEAZTBBILE.shtml 康熙字典「歎」]</ref>。「啟」「唘」皆「啓」之重文,簡「啓」以為「启」。「鬦」「鬪」「鬭」皆為「鬥」之重文,近音替代為「斗」。「厤」<ref>[http://tool.httpcn.com/Html/KangXi/22/PWCQILCQPWUYKOAIL.shtml 康熙字典「厤」]</ref>為「曆」之重文,簡而從「历」。「歴」為「歷」重文,亦簡從「历」(與「曆」之簡者異字同形)。
:例:「裡」,「{{爾雅|}}」之重文也,同音替代「裏」為「{{爾雅|}}」。「{{爾雅|}}」,「{{爾雅|}}」之重文也,簡「嘆」為「叹」<ref>[http://tool.httpcn.com/Html/KangXi/28/PWMEILMEAZTBBILE.shtml 康熙字典「歎」]</ref>。「{{爾雅|}}」「唘」皆「{{爾雅|}}」之重文,簡「啓」以為「启」。「{{爾雅|}}」「{{爾雅|}}」「{{爾雅|}}」皆為「{{爾雅|}}」之重文,近音替代為「{{爾雅|}}」。「厤」<ref>[http://tool.httpcn.com/Html/KangXi/22/PWCQILCQPWUYKOAIL.shtml 康熙字典「厤」]</ref>為「{{爾雅|}}」之重文,簡而從「历」。「{{爾雅|}}」為「{{爾雅|}}」重文,亦簡從「历」(與「曆」之簡者異字同形)。


=== 從新形 ===
=== 從新形 ===

二〇一三年一月一三日 (日) 〇九時一〇分審

「漢字」之簡寫

簡化字又名簡體字漢字之簡化者也。中華人民共和國略漢字而造之,佈《簡化字總表》,後亦效之。

中國坊間多有以「簡體字」稱「簡化字」者,蓋視其形簡於繁體字故,然此名不常見於辭典,官府文書亦曰「簡化字」,是故以「簡化字」為正名。

又,日本亦有漢之簡者,曰「新字體」,其形有別於中國簡體。

簡化字既佈,或曰「善」,或曰「惡」,善之者以為其形簡甚,習辨書寫無一不便,而惡之者以為傳統毀棄,捨本逐末。

簡化字不從六書者眾,然其系又不可離六書,賴繁體字之系,匪新系統也。簡體字之造字之法若此,下列之字,有新造者(若「习」),亦有自古有者(若「华」),簡化字從之。

簡字形

代以同音、近音,多以普通話為準

例:)、)、)、)、

楷化,逾半簡者從此法

例:当(當)、韦(韋)、书(書)、长(長)、乐(樂)、车(車)、兴(興)、东(東)、专(專)

記號化

例:对(對)、邓(鄧)、观(觀)、欢(歡)、叹(嘆)、难(難)、鸡(雞)、聂(聶)、凤(鳳)、冈(岡)、刘(劉)

略局部,從是者百餘字

例:灭(滅)、习(習)、)、亲(親)、业(業)、乡(鄉)、产(產)、竞(競)、夺(奪)

去局部而易餘之形

务(務)、

存輪廓

例:飞(飛)、龟(龜)、齿(齒)

替聲旁,多以普通話為準

例:毙(斃)、)、钟()、舰(艦)、邻(鄰)

入聲符

例:华()、)、历()、宾(賓)

造形聲字,以普通話為準

例:护(護)、惊(驚)、艺(藝)、响(響)

從古字、俗字、罕用重文

例:)、)、)、)、)、)、)、)、)、电()、)、)、国()、凭()、)、)、

通假

例:)、)、

假名

例:卫(

類推簡化

簡化字總表第二表錄簡化字百三十二,簡化偏旁十四,以類推簡化,引申簡化者雲,常用者一千七百五十三字,悉收於第三表。例:

  • 单(單):弹(彈)、婵(嬋)、冁(囅)
  • 页(頁):颜(顏)、颌(頷)、顺(順)、额(額)
  • 专(專):传(傳)、转(轉)、砖(磚)
  • 饣(食):饭(飯)、饱(飽)、饲(飼)、饺(餃)

廢重文

字之有重文者,立其一為正體,廢其餘。《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數修,廢重文千餘,弗簡,皆代以簡化字。

自音義皆同之重文擇一為正
例:)、踪()、)、)、
從古而簡者
例:)、)、
從俗而簡者
例:)、)、)、
以重文之一為繁體,而後據《簡化字總表》簡之
例:「裡」,「」之重文也,同音替代「裏」為「」。「」,「」之重文也,簡「嘆」為「叹」[一]。「」「唘」皆「」之重文,簡「啓」以為「启」。「」「」「」皆為「」之重文,近音替代為「」。「厤」[二]為「」之重文,簡而從「历」。「」為「」重文,亦簡從「历」(與「曆」之簡者異字同形)。

從新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