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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功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姦犯也。原永城市委常務副秘書長、永城市委办公室副主任。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一二年姦淫幼女近百名,二零一二年東窗事發,以強姦罪獲死刑,二〇一三年六月,李氏伏誅。
李新功强奸幼女案细节首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