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浩

文出維基大典

韓浩元嗣漢末河內人也。及沛國史渙與浩俱以忠勇顯,皆掌禁兵,封列侯。

漢末亂,縣近山藪,多寇,浩聚徒眾爲縣籓衛。太守王匡以爲從事,將兵拒董卓於盟津。而卓執浩舅河陰令杜陽,使招浩,浩不從。袁术聞而壯之,以爲騎都尉。夏侯惇聞浩名,請與相見,大奇之,使領兵從征伐。時大議損益,浩以爲當急田。曹操善之,遷護軍。

呂布襲兗州,遣將偽降,共執持惇,責以寶貨,惇軍中震恐。浩勒兵屯惇營門,召軍吏諸將,皆案甲當部不得動,諸營乃定。遂詣惇所,叱持質者[一],因涕泣謂惇曰:「當奈國法何!」促召兵擊持質者。持質者惶遽叩头,言:「我但欲乞資用去耳!」浩數責,皆斬之。操聞之,謂曰:「卿此可爲萬世法。」乃著令,自今已後有持質者,皆當并擊,勿顧質。由是劫質者遂絕。

後曹操欲討柳城,領軍史渙以爲道遠深入,非完計也,欲與浩共諫。浩曰:「今兵勢彊盛,威加四海,戰勝攻取,無不如志,不以此時遂除天下之患,將爲後憂。且公神武,舉無遺策,吾與君爲中軍主,不宜沮眾。」遂從破柳城,改其官爲中護軍,置長史、司馬。從討張魯,魯降。議者以浩智略足以綏邊,欲留使都督諸軍,鎮漢中。操曰:「吾安可以無護軍?」乃與俱還。其見親任如此。及薨,操愍惜之。

浩無子,以養子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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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汝等凶逆,乃敢執劫大將軍,復欲望生邪!且吾受命討賊,寧能以一將軍之故,而縱汝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