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秉文

文出維基大典

趙秉文,字周臣磁州滏陽人也。幼穎悟,讀書若夙習。登大定二十五年進士第,調安塞簿,以課最遷邯鄲令,再遷唐山。丁父憂,用薦者起複南京路轉運司都勾判官。明昌六年,入為應奉翰林文字,同知制誥。上書論宰相胥持國當罷,宗室守貞可大用。章宗召問,言頗差異,於是命知大興府事內族膏等鞫之。秉文初不肯言,詰其僕,歷數交遊者,秉文乃曰:「初欲上言,嘗與修撰王庭筠、御史周昂、省令史潘豹鄭贊道高坦等私議。」庭筠等皆下獄,決罰有差。有司論秉文上書狂妄,法當追解,上不欲以言罪人,遂特免焉。當時為之語曰:「古有朱雲,今有秉文,朱雲攀檻,秉文攀人。」士大夫莫不恥之。坐是久廢,後起為同知岢嵐軍州事,轉北京路轉運司支度判官。承安五年冬十月,陰晦連日,宰相張萬公入對,上顧謂萬公曰:「卿言天日晦冥,亦猶人君用人邪正不分,極有理。若趙秉文曩以言事降授,聞其人有才藻,工書翰,又且敢言,朕非棄不用,以北邊軍事方興,姑試之耳。」泰和二年,召為戶部主事,遷翰林修撰。十月,出為寧邊州刺史。三年,改平定州。前政苛于用刑,每聞赦將至,先掊賊死乃拜赦,而盜愈繁。秉文為政,一從寬簡,旬月盜悉屏跡。歲饑,出祿粟倡豪民以賑,全活者甚眾。

大安初,北兵南向,召秉文與待制趙資道論備邊策,秉文言:「今我軍聚於宣德,城小,列營其外,涉暑雨,器械弛敗,人且病,俟秋敵至將不利矣。可遣臨潢一軍搗其虛,則山西之圍可解,兵法所謂『出其不意、攻其必救』者也。」衛王不能用,其秋宣德果以敗聞。尋為兵部郎中,兼翰林修撰,俄轉翰林直學士。

貞祐初,建言時事可行者三:一遷都,二導河,三封建。朝廷略施行之。明年,上書願為國家守殘破一州,以宣佈朝廷恤民之意,且曰:「陛下勿謂書生不知兵,顏真卿張巡許遠輩以身許國,亦書生也。」又曰:「使臣死而有益於國,猶勝坐糜廩祿為無用之人。」上曰:「秉文志固可尚,然方今翰苑尤難其人,卿宿儒,當在左右。」不許。四年,拜翰林侍講學士,言:「寶券滯塞,蓋朝廷初議更張,市肆已妄傳其不用,因之抑遏,漸至廢絕。臣愚以為宜立回易務,令近上職官通市道者掌之,給以銀鈔粟麥縑帛之類,權其低昂而出納。」詔有司議行之。

興定元年,轉侍讀學士。拜禮部尚書,兼侍讀學士,同修國史,知集賢院事。又明年,知貢舉,坐取進士盧亞重用韻,削兩階,因請致仕。金自泰和、大安以來,科舉之文其弊益甚。蓋有司惟守格法,所取之文卑陋陳腐,苟合程度而已,稍涉奇峭,即遭絀落,於是文風大衰。貞祐初,秉文為省試,得李獻能賦,雖格律稍疏而詞藻頗麗,擢為第一。舉人遂大喧噪,訴於台省,以為趙公大壞文格,且作詩謗之,久之方息。俄而獻能複中宏詞,入翰林,而秉文竟以是得罪。

五年,複為禮部尚書,入謝,上曰:「卿春秋高,以文章故須複用卿。」秉文以身受厚恩,無以自效,願開忠言、廣聖慮,每進見從容為上言,人主當儉勤、慎兵刑,所以祈天永命者,上嘉納焉。哀宗即位,再乞致仕,不許。改翰林學士,同修國史,兼益政院說書官。以上嗣德在初,當日親經史以自裨益,進《無逸直解》、《貞觀政要》、《申鑒》各一通。

正大九年正月,汴京戒嚴,上命秉文為赦文,以布宣悔悟哀痛之意。秉文指事陳義,辭情俱盡。及兵退,大臣欲稱賀,且命為表,秉文曰:「《春秋》『新宮火,三日哭』。今園陵如此,酌之以禮,當慰不當賀。」遂已。時年已老,日以時事為憂,雖食息頃不能忘。每聞一事可便民,一士可擢用,大則拜章,小則為當路者言,殷勤鄭重,不能自已。三月,草《開興改元詔》,閭巷間皆能傳誦,洛陽人拜詔畢,舉城痛哭,其感人如此。是年五月壬辰,卒,年七十四,積官至資善大夫、上護軍、天水郡侯。

正大間,同楊雲翼作《龜鑑萬年錄》上之。又因進講,與雲翼共集自古治術,號《君臣政要》為一編以進焉。秉文自幼至老未嘗一日廢書,著《易叢說》十卷,《中庸說》一卷,《揚子發微》一卷,《太玄箋贊》六卷,《文中子類說》一卷,《南華略釋》一卷,《列子補注》一卷,刪集《論語》、《孟子解》各一十卷,《資暇錄》一十五卷,所著文章號《滏水集》者三十卷。

秉文之文長於辨析,極所欲言而止,不以繩墨自拘。七言長詩筆勢縱放,不拘一律,律詩壯麗,小詩精絕,多以近體為之,至五言古詩則沉鬱頓挫。字畫則草書尤遒勁。朝使至自河、湟者,多言夏人問秉文及王庭筠起居狀,其為四方所重如此。

《金史》秉文傳曰:「為人至誠樂易,與人交不立崖岸,未嘗以大名自居。仕五朝,官六卿,自奉養如寒士。楊雲翼嘗與秉文代掌文柄,時人號「楊趙」。然晚年頗以禪語自汙,人亦以為秉文之恨雲。」贊曰:「楊雲翼、趙秉文,金士巨擘,其文墨論議以及政事皆有足傳。雲翼諫伐宋一疏,宣宗雖不見聽,此心何愧景略。庭筠之累,秉文所為,茲事大愧高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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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趙秉文傳》

美辭妙篇,具錄於維基文庫︰趙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