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曉林
觀
譚明林,一名曉林,四川樂至人,西曆一九六二年生。世務農,以家貧高一輟學。嘗為鄉中倉閽。
一九八六年,去蜀入滇,傭於邊鄙。明年,識緬甸販首楊國棟,妻其女楊妹。一九八九年,攜妻徙緬甸木姐,初營玉石、木材。
一九九二年,妻楊妹為嗜毒者所害,明林性大變。或曰其婦翁國棟勸之,遂繼其業。憑婦翁之勢,漸張。募部曲二百七十餘,皆持械,盤踞一方,號曰「緬北毒王」。積資至四億餘,陽為商賈,以文其非法之財。
其所販毒品,多流入中國。嘗變造大車水槽以藏海洛因,而身在緬甸遙制之。時,廣東普寧人陳炳錫,亦為巨販,與明林善,為之銷於內地。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有司偵知明林運毒入境,追至廣州郊外一倉,果得海洛因百餘公斤。搜檢時,吏於旁倉駭見冰毒,堆積如山,重逾十一噸。後查明,此冰毒乃陳炳錫及劉招華所儲,非明林所有。招華,製毒巨魁也。然此案震動中外,明林、炳錫、招華三人交通遂顯。
中國有司懸為首逋,國際刑警組織亦發紅色通緝令。二零零一年四月,明林見捕於緬甸,尋押歸中國。其部曲揚言:「必將取之,抑必殺之。」不遂。讞於昆明,判死。二零零四年六月,伏誅,年四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