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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頌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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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國歌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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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于法律,究竟地位如何?一正一副,一新一舊,抑或一官一民?如不說明,實令人惑。--啸啸生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日 (四) 〇七時四一分 (UTC)[回覆]


泰國人民憲法》規定,兩者皆為國歌,然適用場合不同,兩文中已盡述之。
如正式足球賽,當奏《泰王國歌》,然若王子、公主到場觀看,則先奏《頌聖歌》,后奏《泰王國歌》。
美女森理世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日 (四) 〇八時〇二分 (UTC)[回覆]


有惑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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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愿弗屆兮至萬歲。。。

my wishes can not be fulfilled until 10,000 years . . .

無愿弗屆兮至萬歲。。。

no wish can not be fulfilled until 10,000 years . . .

美女森理世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日 (四) 〇八時二三分 (UTC)[回覆]


「我也被搞糊塗了」。
「弗」即「不」,故「無」加「不」為一肯定語。
思之當書「無愿弗屆」古語中「遠」竟有時通「愿」,「甚難矣」!!
美女森理世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日 (四) 〇九時〇八分 (UTC)[回覆]
我之所以出錯,是因為開始把「屆」字理解成「limited」「restricted」了。--啸啸生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日 (四) 〇九時一二分 (UTC)[回覆]

纂一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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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之泰人合掌為王所祈之事,當為其王壽「至」萬歲, 王者無需「呼」萬歲。

      故吾今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