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羅馬 (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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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出維基大典

拉丁語維基大典,三立元老院與羅馬人民,la:SPQRla:Imperium Romanumla:Res Publica Romana,故吾等亦可從之,以尊其國,另諸語維基亦以此分,史家亦如是,吾人無須合以為一,另,按其原名,la:Imperium Romanum Orientale,以東羅馬帝國為名,惟敞以史家之法,亦可以拜占庭帝國為名,可以先創先佔為準。--孔明居士 12:54, 9 三月 2007 (UTC)

西語大典所以立SPQR,蓋其拼音字也。拜占庭帝國之國號實Imperium Romanum而非Imperium Romanum Orientale。

白話維基之分法,乃其西化也。今古文大典,宜用中華典籍之分法。故我有不分西東漢、不分西東晉之舉,乃從古之意。今SPQR實二分前之正名,不亦宜乎?--阮武卿 13:13, 9 三月 2007 (UTC)

蓋我中華之法,不宜加諸於西方,宜從其主人,且史家亦可從之,吾人從之可矣,以利他人之閱,敞全書於SPQR,則文過長,亦不便於讀者,另共和帝政,甚異也,此所以史家分柝之,一如威瑪共和、納綷德國。--孔明居士 13:35, 9 三月 2007 (UTC)

文題不用,然內文必用正名也。於斯請改兩晉文以中華之法--阮武卿 13:57, 9 三月 2007 (UTC)

內文宜宣正名於文首,另兩晉之文,爾可遺許胖書,咨其意再修,以免爭議。--孔明居士 14:04, 9 三月 200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