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岳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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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記少年事[]

此文第二段別記少年事,與正文相重複,寘焉備考。—关山 (修書) 二〇一七年七月一六日 (日) 一三時一六分 (UTC)[回覆]

岳飛,字鵬舉,相州湯陰人也。生時,有大禽若鵠,飛鳴室上,因以為名。未彌月,河決內黃,水暴至,母姚氏抱飛坐巨甕中,衝濤乘流而下,及岸,得不死。飛少負氣節,沉厚寡言。天資敏悟,強記書傳,尤好《左氏春秋》及孫吳兵法。家貧,拾薪為燭,誦習達旦,不寐。生有神力,未冠,能挽弓三百斤。學射於周同。同射三矢,皆中的,以示飛;飛引弓一發,破其筈;再發,又中。同大驚,以所愛良弓贈之。飛由是益自練習,盡得同術。未幾,同死,飛悲慟不已。每值朔望,必具酒肉,詣同墓,奠而泣;又引同所贈弓,發三矢,乃酹。父知而義之,撫其背曰:「使汝異日得為時用,其殉國死義乎?」應曰:「惟大人許兒以身報國家,何事不可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