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孔融
外觀
“後曹操令路粹枉狀奏融,下獄棄市。”“路粹”者應為“郗慮”。郗慮乃當時之禦史大夫。特此改之。--曹孟德 00:02, 18 三月 2007 (UTC)
按《典略》:路粹,字文蔚,初平中隨車駕至三輔。建安初,擢拜尚書郎,後為軍謀祭酒典記室。及孔融有過,太祖使粹為奏,承指數致融罪。融誅,人無不畏其筆。十九年,轉為祕書令,從大軍至漢中,坐違禁伏法。(按粹陳留人),故為路粹,非郗慮。--孔明居士 01:58, 18 三月 2007 (UTC)
但三國演義曰:時禦史大夫郗慮家客聞此言,報之郗慮。慮常被孔融侮慢,心正恨之,乃以此言入告曹操。。。操大怒,遂命廷尉捕捉孔融。 吾應採納三國演義還是典略?--曹孟德 02:27, 20 三月 2007 (UTC)
典略為正史之文,三國演義為小說,當信前者而略後。--孔明居士 05:38, 20 三月 2007 (UTC)
吾惑解矣!《後漢書》曰:曹操既積嫌忌,而郗慮復構成其罪,遂令丞相軍謀祭酒路粹枉狀奏融曰。。。
“後曹操令路粹枉狀奏融,下獄棄市。”者實無錯。前者吾之過也。--曹孟德 23:58, 20 三月 200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