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傳統漢字
外觀
易名
[纂]呼傳統漢字曰「繁體字」,實乃中國大陸誣衊先代之文字也,誠不可用為題。總統馬英九氏亦撰文曰:「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傳統字星火相承兩千餘年,未增一筆,用者不以為繁,何故誣曰「繁體」???至於「正體字」一名,乃「正式」之意,無有貶抑「簡體」之意也。」--謝名親方 (議於齋)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六日 (四) 〇九時五七分 (UTC)
- (-) 不可 「傳統漢字」之呼尚未普及。是乃維基大典,不宜使原創名也。當呼之「深筆字」或「正筆字」為宜。 --Yejianfei (talk)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六日 (日) 〇六時一六分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