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光庭

文出維基大典

故唐正平忠獻男裴光庭連城河東聞喜人也。身出河東裴氏中眷裴。祖行儉。母庫狄氏,突厥人也,則天時入爲御正,由是見寵。光庭累遷太常丞,娶武三思女。武氏敗,光庭坐遷郢州司馬。開元十三年,上將行封禪之禮,朝議慮突厥爲患。光庭疏曰:「今茲遣一使征其大臣赴會,必欣然應命。突厥受詔,則諸蕃君長必相率而來。雖偃旗息鼓,高枕有餘矣。」行之。開元十七年,以中書侍郎兼御史大夫,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預政。從上巡五陵。返,拜侍中兼吏部尚書加弘文館學士。時士人惟務競趨,銓敘爲枉,光庭惡之,因其祖行儉所製長名榜,量資授官。裁撰《續春秋傳》,未成。朝議以皇室主金德,光庭非之,議遂寢。二十年卒,年五十八。謚忠獻。贈太師。初,光庭與蘭陵蕭嵩不諧,既卒,嵩盡出其所任。子稹,祠部員外郎。

履歷[]

  • 累遷太常丞
  • 貶郢州司馬
  • 開元元年:右率府中郎將,銓敘司門郎中
  • 開元中:兵部郎中、鴻臚少卿,銓敘兵部侍郎
  • 開元十七年:銓敘中書侍郎兼禦史大夫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 十七年以降:銓敘黃門侍郎同平章事如故
  • 銓敘侍中兼吏部尚書,弘文館學士
  • 開元二十年:加光祿大夫,封正平男
  • 卒,贈太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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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舊唐書·卷八十四》
  • 《新唐書·卷一百零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