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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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成大,字致能吳郡人。紹興二十四年,擢進士第。授戶曹,監和劑局。隆興元年,遷正字。累遷著作佐郎,除吏部郎官。言者論其超躐,罷,奉祠。

起知處州。陛對,論力之所及者三,曰日力,曰國力,曰人力,今盡以虛文耗之,上嘉納。處民以爭役囂訟,成大為創義役,隨家貧富輸金買田,助當役者,甲乙輪第至二十年,民便之。其後入奏,言及此,詔頒其法於諸路。處多山田,梁天監中,詹、南二司馬作通濟堰在松陽、遂昌之間,激溪水四十裡,溉田二十萬畝。堰歲久壞,成大訪故跡,疊石築防,置堤閘四十九所,立水則,上中下溉灌有序,民食其利。

除禮部員外郎兼崇政殿說書。乾道《令》以絹計髒,估價輕而論罪重,成大奏:「承平時絹匹不及千錢,而估價過倍。紹興初年遞增五分,為錢三千足。今絹實貴,當倍時直。」上驚曰:「是陷民深文。」遂增為四千,而刑輕矣。

隆興再講和,失定受書之禮,上嘗悔之。遷成大起居郎,假資政殿大學士,充金祈請國信使。國書專求陵寢,蓋泛使也。上面諭受書事,成大乞並載書中,不從。金迎使者慕成大名,至求巾幘效之。至燕山,密草奏,具言受書式,懷之入。初進國書,詞氣慷慨,金君臣方傾聽,成大忽奏曰:「兩朝既為叔侄,而受書禮未稱,臣有疏。」搢笏出之。金主大駭,曰:「此豈獻書處耶?」左右以笏標起之,成大屹不動,必欲書達。既而歸館所,金主遣伴使宣旨取奏。成大之未起也,金庭紛然,太子欲殺成大,越王止之,竟得全節而歸。

除中書舍人。初,上書崔寔《政論》賜輔臣,成大奏曰:「禦書《政論》,意在飭綱紀,振積敝。而近日大理議刑,遞加一等,此非以嚴致平,乃酷也。」上稱為知言。張說除簽書樞密院事,成大當制,留詞頭七日不下,又上疏言之,說命竟寢。

靜江府廣西窘匱,專藉鹽利,漕臣盡取之,於是屬邑有增價抑配之敝,詔復行鈔鹽,漕司拘鈔錢均給所部,而錢不時至。成大入境,曰:「利害有大於此乎?」奏疏謂:「能裁抑漕司強取之數,以寬郡縣,則科抑可禁。」上從之。數年,廣州鹽商上書,乞復令客販,宰相可其說,大出銀錢助之。人多以為非,下有司議,卒不易成大說。舊法馬以四尺三寸為限,詔加至四寸以上,成大謂互市四十年,不宜驟改。

除敷文閣待制、四川制置使,疏言:「吐蕃青羌兩犯黎州,而奴兒結蕃列等尤桀黠,輕視中國。臣當教閱將兵,外修堡砦,仍講明教閱團結之法,使人自為戰,三者非財不可。」上賜度牒錢四十萬緡。成大謂西南諸邊,黎為要地,增戰兵五千,奏置路分都監。吐蕃入寇之路十有八,悉築柵分戍。奴兒結擾安靜砦,發飛山軍千人赴之,料其三日必遁,已而果然。白水砦將王文才私娶蠻女,常導之寇邊,成大重賞檄群蠻使相疑貳,俄禽文才以獻,即斬之。蜀北邊舊有義士三萬,本民兵也,監司、郡守雜役之,都統司又俾與大軍更戍,成大力言其不可,詔遵舊法。蜀知名士孫松壽年六十餘,樊漢廣甫五十九,皆掛冠不仕,表其節,詔召之,皆不起,蜀士由是歸心。凡人才可用者,悉致幕下,用所長,不拘小節,其傑然者露章薦之,往往顯於朝,位至二府。

召對,除權吏部尚書,拜參知政事。兩月,為言者所論,奉祠。起知明州,奏罷海物之獻。除端明殿學士,尋帥金陵。會歲旱,奏移軍儲米二十萬振饑民,減租米五萬。水賊徐五竊發,號「靜江大將軍」,捕而戮之。以病請閑,進資政殿學士,再領洞霄宮。紹熙三年,加大學士。四年薨。

成大素有文名,尤工於詩。上嘗命陳俊卿擇文士掌內制,俊卿以成大及張震對。自號石湖,有《石湖集》、《攬轡錄》、《桂海虞衡集》行於世。

  • 《宋書·范成大傳》
美辭妙篇,具錄於維基文庫︰范成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