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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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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出維基大典

耳機,乃放音声之器中一种。英格兰语称Earphones; Headphones; Head-sets; Earpieces。

插口码寸:3.5mm(無線式耳機無需插口與接線)

多數有西洋字母L,R字樣:L,左聲道;R,右聲道。

于西元一九二四,由德意志國科学家尤根·拜尔(Eugen Beyer)發明。

根據音聲製作不同,L,R放出之聲亦或有差別。

其在《华氏四百五十一度》(英格蘭語Fahrenheit 451,成書于西元一九五三)中被预言到,称述其为“人皆有之,形如海贝,箍与双耳,听声于其中”。

異種耳機異種物價,多數由(人民幣,¥,CNY)幾元-幾十萬元不等,宜度量君需求后選購,若僅為聽評書小品之類,普通即可;若用其聽音樂,宜高檔為好。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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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僅記錄主要類別。除下列此外亦有骨傳聲耳機,耳塞式等。

入耳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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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其名般,“入耳”乃”放入耳中“之意。將二只耳機分別放入雙耳作用。

頭戴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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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耳機兩側撐開,箍于頭上,放聲處貼耳使用。

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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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耳機聽音,有減少他物雜音之用。特有設計,有突顯效果(低沉音加重,人唱誦聲突出......諸如此類)


則,研究亦標明:若用的技法有誤,或將不利身體之康健(如耵聹增多);音聲過大亦損聽音之力,可謂過猶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