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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帝國國制

文出維基大典
羅馬廣場之朱利亞議院,帝國元老院所在。

羅馬帝國國制,無成文典章,多由舊例相承。昔日共和既亡,君權日熾。奧古斯都開其端,提庇留斯成其局。君主握綱,元老失權,此乃大勢所趨。

帝者之柄,首重二權:護民之權,掌國政民生;執政之權,轄軍旅邦交。二權既握,天下盡在掌中。初則分明,權責有別,漸而君主專擅,二權合一。

舊日共和之官雖存,然徒具虛名。執政官裁判官護民官財務官,名存實亡。選舉之權既失,徒供君主簡拔之用。元老院雖在,實為應聲之具。議政獻策,不過具文;立法司法,亦淪為橡皮圖章民會亦然,形存實亡。昔日議政論事之盛況,今不復見。

君權既熾,萬機親覽。立法、司法、行政,無不統於一手。軍政、民政、財政,皆由君主定奪。封官許願,黜陟臣工,亦惟帝者之意志是從。

此制之利,有二焉:其一,號令統一,利於治理;其二,決斷速疾,應變及時。然弊端亦彰:其一,權柄過重,易生專擅;其二,制衡匱乏,難保公允。

觀其興替,可見天下大勢:亂世則思君主之治,治世則盼民主之義。羅馬由共和入帝制,蓋應時之需;然帝制之弊終彰,亦勢所必然。

夫興亡治亂,循環往復。後之視今,亦猶今之視昔。觀古鑒今,可以知興替之理,明得失之源。此羅馬帝制興替之大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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