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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說

今本(此為底本,未經審校)
文出維基大典

界說者,俗亦謂之定義,所以統括事物之,究明一也。

立界之法不一,大略有三:

  1. 曰訓言。猶《說文》訓「福」為「祐」、訓「愛」為「行皃」之類是也。
  2. 曰舉類。如言人身臟腑百體,則羅列目、舌、肺、胃之屬是也。
  3. 曰指實。如指階前群草以明「草」之名,指庭中眾貓以證「貓」之實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