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統帝
宣統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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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諱 | 溥儀 |
生卒 | 光緒三十二年至一九六七年 |
在位 | 宣統元年至三年 民國六年嘗復辟十二日 |
政權 | 清 |
陵墓 | 華龍皇家陵園 |
先君 | 從父清德宗 |
嗣君 | 國亡 |
年號 | |
宣統 |
滿洲國皇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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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諱 | 溥儀 |
生卒 | 光緒三十二年至一九六七年 |
在位 | 大同元年至康德十二年 |
政權 | 滿洲國 |
陵墓 | 華龍皇家陵園 |
先君 | 開國 |
嗣君 | 國亡 |
年號 | |
大同、康德 |
溥儀,字耀之,號浩然,遜帝也。穆宗承繼子、德宗兼祧子也,嫡母孝定景皇后葉赫那拉氏。本生考醇親王載灃,德宗弟也,本生妣幼蘭。光緒三十二年春正月十四誕於醇邸。
三十四年冬十月壬申,德宗疾大漸,皇太后與軍機議立儲君,眾諫以時值危難,當立長君,皇太后怒,乃命溥儀教養宮內。癸酉,德宗崩,奉皇太后懿旨入承大統,為嗣皇帝,嗣穆宗,以明年為宣統元年,兼承大行皇帝之祧。父載灃奉皇太后懿旨監國,為攝政王。軍國機務,中外章奏,悉取攝政王處分,稱詔行之,大事並請皇太后懿旨。複尊皇太后為太皇太后,是日,太皇太后亦崩。
其後政事多出攝政王。唯時革命黨起謀倡民主,廢帝制,國家多事。
三年十月,攝政王載灃奏皇太后隆裕,繳監國攝政王章,退歸籓邸。皇太后懿旨,晉世續、徐世昌為太保,衛護皇帝。未幾,革命事竟。十一月,皇太后命召集臨時國會,以國體或共和或君憲事付公決。十二月,袁世凱奏與革命軍伍廷芳議,贊成共和。十二月廿五,以承皇太后懿旨,頒《退位詔書》,遜位,留皇帝名號,不問政事,退居養心殿。臨時政府與立《清室優待條件》,凡三章十九條,計皇室優待條件八,皇族待遇條件四,滿、蒙、回、藏待遇條件七。故宮以乾清門為界,皇帝轄門北,國民政府領其南。
中華民國六年六月,張勳入京。七月一日,擁溥儀復辟。民益憤,乃於十二日退位。
十三年十一月五日,馮玉祥使鹿鐘麟擁兵闖紫禁,廢《清室優待條件》,更立新款五,迫溥儀離宮。乃遷故醇王邸,繼亡日本公使館。後避居天津張園、靜園凡七年,靜觀世事。
二十一年,日本恃兵據東北久矣,恐起世論,乃於三月一日迎溥儀至長春,為滿洲國執政,謀裂中國,建元大同。二十三年,改號滿洲帝國,僭稱皇帝,改元康德。以鄭孝胥為國務院總理,後以張景惠繼之。然政事多出日人。
三十四年,日本敗降,滿洲國繼亡。溥儀為蘇軍所俘,解往北地,彼國待之殊優。其間,嘗詣遠東國際軍事法庭,證日軍據華,挾其僭立事。
三十八年,中共得國,以其為日寇傀儡,貶為戰犯。一九五〇年解之歸國,羈哈爾濱、撫順。一九五九年末,國家主席劉少奇特赦之,位與庶民同。後中共委以政協委員。
一九六七年十月十七日,崩。骨灰奉安於北京八寶山革命公墓。一九九五年,妻李氏遷葬諸私塚華龍皇家陵園,在崇陵側。五娶皆無所出,以族子毓喦為嗣。
今多稱廢帝、遜帝,或以年號稱宣統帝。嘗為滿洲皇帝,故亦有稱康德帝者。
宗室
[纂]上 清德宗 |
大清君主 | 下 無 |
上 無 |
滿洲國君主 | 下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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