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利不相容原理
觀
今本(此為底本,未經審校)
泡利不相容原理(Pauli exclusion principle),又稱泡利原理或不相容原理,言兩同質之費氏微子,斷弗能同處一量子態。此誠探究原子、分子微賾之丕基也。
蓋電子者,費氏微子也。環原核之電子,皆各稟特異之量子之數,曰是也。凡二電子,其所稟之數,必無全同者。
設若主、角、磁三數皆同,則其自旋磁數必異,且必相背而馳。是故同處一原子軌域之兩電子,其自旋之向,必相左焉。
夫微塵之屬,以自旋判之有二:曰費氏微子,曰玻氏微子。前者如夸克、電子、中微子等原基之微,其自旋皆半整數,若互易其位,則波動之函呈反對稱之容,故咸囿於鮑氏理中,而遵費狄二氏之計。後者如光子及玻愛凝聚之態,其自旋皆整數,具對稱之容,故超乎此理之外,獨循玻愛二氏之計。是以同質之玻氏微子,允可同處一量子之局而不相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