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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約論

文出維基大典
西元一七六二年

民約論法語Du contrat social ou Principes du droit politique,又譯《群約論[]、《社會契約論》,全名《社會契約論或政治權利原理》,盧梭作,西元一七六二年成書。盧梭,瑞士法國人也。

《民約論》曰:「主權在民」。方今民主之制,奠基於斯。歐洲帝制之傾覆,斯論實爲嚆矢。北美諸殖民地,合眾而行民主之治,亦斯論之果也。美國獨立宣言》、法國人權宣言》,又及二邦憲法,皆《民約》之博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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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語出馬相伯《憲法向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