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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律大全

文出維基大典

民律大全Corpus Iuris Civilis,或曰《國法大全》、《羅馬律全書》,古羅馬律書也。乃東羅馬敕修四部律之合。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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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朝末造,訴訟一準敕條。然自共和末至皇朝,歷朝律令盈於幾閣,典者不能遍睹。東朝帝優士丁尼立志中興羅馬,欲酌中制以垂後世。五二八年特裡波尼等十人刪定前朝敕令,分門編輯為十二卷,是為《優帝編敕》,五三四年更定。五三零年,復命特裡波尼等十六人集四十律博士著述五十餘說,編成《學說匯纂》五十卷;又增訂蓋尤斯《律學進階》四卷,以為欽定明法科經。五六五年優帝崩。後人集優帝五三四年五五五年散敕一百六十八條,是為《優帝新編敕》。《優帝編敕》、《學說匯纂》、《律學進階》、《優帝新編敕》合謂曰《民律大全》

《民律大全》集羅馬律之大成。民律皆摹之。近世華夏律仿,亦不脫《民律大全》之窠臼。蓋中外之民律,無出羅馬律之右者。

他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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