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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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耀

李光耀,本廣東梅州大埔人也。曾祖沐文,徙新加坡,因家焉。一九二三年九月十六 二〇一五年三月廿三

少入萊佛士書院,及長,一九四二年日佔新加坡後,輟學,營利於黑市,仕於日軍參謀部。戰後渡洋求學於英國倫敦經濟學院,轉康橋大學習律例,以雙重一等之績畢業。一九五零年,返新加坡,為ㄧ工會之訟師也。一九五四年,創人民行動黨,為首任秘書長。

自一九五九年以來,治新加坡三十載。其時,光耀行改革之政,是以新加坡百業俱興,民生豐足,後遂為「亞洲四小龍」之一也。一九六五年九月二十一日,使新加坡聯合國。十月,入大英國協。一九六七年八月八日,新加坡助立東盟組織。一九八〇年,廢南洋大學。

一九九〇年,光耀遜總理之位於吳作棟,己為資政,仍掌國政。后作棟傳位於光耀長子顯龍。

二〇一五年春三月廿三,病卒。年九十有一。美報商業周刊議其乃「廿世紀至偉之獨夫」之次。

家族[]

  • 妻:柯玉芝(一九二零年十二月廿一日 -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日)
  • 長男:李顯龍,新加坡總理
  • 長媳:何晶
  • 次男:李顯揚
  • 次媳:林雪芬
  • 長女:李瑋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