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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辰

文出維基大典

時辰者,古中國所以記時也。一日十二分,配以地支名。一時辰即二小時也。

十二時辰表

[溯源]

古以漏刻紀時,十二支皆有專名,以狀天色,以述民人之興作。其目如下:

十二地支 《曆象彙編歲功典》[] 別名 廿四小時制
半夜 今二十三時至翌日一時[註 一]
雞鳴 今一時至三時
平旦 今三時至五時
日出 今五時至七時
食時 今七時至九時
禺中 今九時至十一時
日中 今十一時至十三時
日昃 今十三時至十五時
晡時 今十五時至十七時
日入 今十七時至十九時
黃昏 今十九時至二十一時
眠定 人定 今二十一時至二十三時

初正之沿革

[溯源]
宋《寶慶四明志》卷四清抄本所記當地海洋潮汐時刻,已用「初」「平」二字

以降,計時始有初、正之分[]。析一時為二,曰初、曰正,若子初、子正,以至亥初、亥正之屬。積一日為二十四段,世謂之「小時」[]。考北宋至和三年《四時潮候圖》,已見「未初」、「酉初」、「戌正」、「卯末」諸目,蓋以紀潮汐也[]

南宋王應麟《玉海》暨《宋史·天文志》皆載:「每時初行一刻,至四刻六分之一為時正,終八刻六分之二則交次時。」[]蓋古制一日百刻,以十二平分之,每時得八刻又六分刻之二。故半之,以前四刻又六分刻之一為時初,後者為時正。[]

改行九十六刻之制,辰刻始侔,遂以一至四刻為時初,五至八刻為時正[]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云:「一日分十二時,每時又分為二,曰初、曰正,是為二十四小時。」即此謂也。[]

中國近代表盤圖

當此明清之際,泰西曆法東漸,其分一日亦為二十四。因其制相類,譯者遂以「hora」當漢土之「小時」,而轉呼舊制之十二時辰為「大時」以別之[]

十二時辰初、正一覽
十二地支廿四小時制
子初初刻廿三時〇〇分
子正初刻〇〇時〇〇分
丑初初刻〇一時〇〇分
丑正初刻〇二時〇〇分
寅初初刻〇三時〇〇分
寅正初刻〇四時〇〇分
卯初初刻〇五時〇〇分
卯正初刻〇六時〇〇分
辰初初刻〇七時〇〇分
辰正初刻〇八時〇〇分
巳初初刻〇九時〇〇分
巳正初刻一〇時〇〇分
午初初刻十一時〇〇分
午正初刻十二時〇〇分
未初初刻十三時〇〇分
未正初刻十四時〇〇分
申初初刻十五時〇〇分
申正初刻十六時〇〇分
酉初初刻十七時〇〇分
酉正初刻十八時〇〇分
戌初初刻十九時〇〇分
戌正初刻二十時〇〇分
亥初初刻廿一時〇〇分
亥正初刻廿二時〇〇分

華言之初、正,日人則謂之「刻」、「半刻」[]。若下表[]

明治《改曆之佈告》時刻表[]
新制 舊制
午前 零時 即午後十二時 子刻
一時 子半刻
二時 丑刻
三時 丑半刻
四時 寅刻
五時 寅半刻
六時 卯刻
七時 卯半刻
八時  辰刻
九時 辰半刻
十時 巳刻
十一時 巳半刻
十二時 午刻
午後 一時 午半刻
二時 未刻
三時 未半刻
四時 申刻
五時 申半刻
六時 酉刻
七時 酉半刻
八時 戌刻
九時 戌半刻
十時 亥刻
十一時 亥半刻
十二時 子刻

[溯源]
  1. 廿四小時制也。此「時」者,小時也。下同

[溯源]
  1. 《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歲功典》干支部·彙考·約十二時
  2. 陈遵妫《中国天文学史 下》第一千二百五十四頁。上海人民出版社刊諸上海,ISBN 7-208-12806-4
  3. 中国古代计时单位——时、刻、更、点
  4. 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中国古代科技成就 修订版》299-301。中国青年出版社刊諸北京。
  5. 玉海》卷十一、《宋史》卷七十六《天文志第一》「皇佑漏刻」條
  6. 1 2 3 马乾《“时辰”、“刻”与“小时”》载:《赵诚先生从事古文献研究五十年纪念文集》338-340。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刊諸西安,ISBN 978-7-5613-5558-9
  7. 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卷十七「二十四時」條
  8. 1 2 3 明治五年太政官布告第三百三十七号(改暦ノ布告) (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