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治天皇
明治天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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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諱 | 睦仁 |
生卒 | 嘉永五年至明治四十五年 |
在位 | 慶應三年至明治四十五年 |
政權 | 日本國 |
陵墓 | 伏見桃山陵 |
先君 | 父孝明天皇 |
嗣君 | 子大正天皇 |
年號 | |
明治 |
明治天皇諱睦仁,孝明天皇次子也,母權大納言中山忠能女慶子。嘉永五年降誕,初號祐宮。其先嘉永三年,長子幼殤,其後無子。萬延元年,立為太子。慶應二年孝明帝崩,太子睦仁踐祚,時年十四。
戊辰戰爭
[纂]其時,培里抵日,強令德川幕府開國。幕府聲威日失,遠藩薩摩,長州,素與幕府不和,亦欲倒幕。終坂本龍馬並後藤象二郎定船中八策,幕府還政天皇。及後龍馬遇刺亡,幕府欲背約。十二月初九,詔令王政復古,廢攝關、幕府,改立三職,曰總裁、議定、參與。絕德川家掌理新政之望。復令征夷大將軍德川慶喜辭官納地。
會津、桑名二藩,向擁幕府者也。聞新政廢武家,乃自大坂移兵京都,與薩長二藩戰於南郊,為所破,復指慶喜為朝敵。四年正月初六,慶喜棄大坂,循東海道北走江戶,幕府軍潰。遂詔討幕,後免慶喜職。同月改元明治。
二月初九,薩摩武士西鄉隆盛將薩長二藩東征江戶。三月十五攻城,幕府有欲死戰者,然勝海舟察民心,說幕府以降,許之。於是出見隆盛,約四月廿一開城。慶喜遭禁,而其家得全。
幕府既降,而北國猶有不服者。先平彰義隊,後攻奧羽越列藩同盟。八月,戰於會津,官軍以三千人突襲會津藩若松城。九月廿二城破,會津藩戰死者三千,未冠者有之。此後幕府軍無力再戰,遂領餘部北佔蝦夷地,自立蝦夷共和國。二年箱館之戰,要將土方歲三戰死,蝦夷共和國總裁榎本武揚五月獻五稜郭。幕府遂平,日本復定,維新是始。
明治維新
[纂]始慶應末年,天皇親率百官,於京都御所紫宸殿祭告天地,誓於萬民,曰:「一、廣興會議,萬機決於公論;一、上下一心,盛展經綸;一、官武一體,以至庶民,各遂其志,毋使人心倦怠;一、破除舊有陋習,一本天地之公道;一、求知識於世界,大振皇基。我國將行變法,自古未有者也。故朕躬身先眾而行,誓於天地百神,定斯國是,立萬民保全之道。盼眾卿亦咸秉此念,同心戮力。」此《五條御誓文》,為維新之綱。及平蝦夷,明治二年,命知藩事領諸藩,武士所領,歸於天皇,曰「版籍奉還」。四年,詔廢藩置縣。同年,定日本以圓為通貨。翌年詔改曆,紀年之外,盡從西曆。
霸道東亞
[纂]入居神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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