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耳曼人
日耳曼,泰西之人也。其疆域廣袤,奧、普二國據其泰半,旁有附庸小國,風土語音皆同。其人長軀碧目,黃髮多力;耐寒畏熱,不任飢渴。性好戰,善畜牧,喜畋獵。不事農工,百役悉委之奴隸。婦人習於勞悴,而丈夫反藉熊皮,酣飲博戲,安坐度日;產傾則自鬻為奴。以勇健者為酋長。若逢國難,赴死不避,婦人亦爭先陷陣。男女皆恥苟合。凡有征伐,必公舉其帥,懽呼慶之。事息則罷,各復其舊,不相統屬。俗事日月山川為神,臨陣必先祈禱,以詛其敵。[一]
漢武帝元光中,寇羅馬,敗績。漢哀帝時,羅馬列戍萊茵河畔以逼之,其民或降或遁。其後復鳩集部眾,力攻羅馬,兵連禍結,歷四百載。適值與中國交界之匈奴遊牧其境,驅蹙其眾,日耳曼遂轉徙他邦,流散於法蘭西、英吉利、日斯巴尼亞、阿非利加諸海濱。[二]
劉宋元徽中,羅馬陷落,其民乃聚。蓋歐羅巴之民,半出日耳曼之緒。留本土者寥寥,然尚守舊俗,剽悍如故;其散處法蘭西者,則易服改奉天主教矣。[三]
唐元和八年,有日耳曼之裔,潛募兵於法蘭西,自立為國。歿後,諸子裂土而治,其主路得威始稱第一王。唐武宗會昌中,肇基建國,始有「日耳曼」之號。羅馬既廢,其君猶襲其神聖之號。雖各部酋長裂五爵以專權,然國君深得民心,修明政理,以威鎮之。然與教宗積怨,乃募兵略意大利;復欲奪猶太國救主之陵寢,親帥大軍與回教徒血戰。丁壯多死,教宗遂乘釁弄權。[四]
宋咸淳七年,賢君乃出,申明律令,導民向善。雖素為盜賊者,亦許自新;弗悛者殺無赦。明永樂中,國君大集諸教首以辨道,聲聞海外。其後國分十部,部各有君。明正德十四年,日斯巴尼亞君即位,遣使脅從天主教,禁絕新教,民不奉詔。明萬曆四十五年,新、舊兩教构兵,三十年不息。兵燹之餘,赤地千里。而瑞典、法蘭西、日斯巴尼亞乘機來伐。其君乃與國人盟於郊,聽民信教自便,外結好於三國。時清順治四年也。[五]
其後屢與法、土二國肇釁。有奧地利者,本日耳曼所統,其君絕嗣,列國爭分其地。其女王內募豪傑以勤王,外結意大利和親,遂克全勝,國乃復定。及法蘭西生大變,日耳曼欲興師平亂,卒為所敗。清嘉慶十年,屈事法蘭西。法君盡更其政,另立他姓以主之。嘉慶十七年,國人共逐法主,合諸邦自為一國,設議會以決國政。自是保境息兵,遂為海外不侵不叛之邦。[六]
據
[纂]- ↑ 《海國圖志》其四十五〈耶馬尼下〉,引《外國史略》曰:
日耳曼,蠻族也,其疆為東國、陂路斯兩國據其大半,然尚有小國屬日耳曼者,風俗話音均同,其俗身體高大,髮黃眼藍,耐冷不耐熱,畏渴好戰,善牧牲畜,喜射獵,不農不工,付之奴婢,女習勞苦,男反安坐熊皮飲酒賭博,產業蕩盡,則自賣為奴,勇者為頭目,然國有危難,不避死亡,婦女亦勇於赴敵,男女恥苟合,將戰則公擇首領,歡呼賀之,戰息復舊,不相統屬,以日月山嶺為神而崇敬之,戰必先禱以詛敵。
- ↑ 《海國圖志》其四十五〈耶馬尼下〉,引《外國史略》曰:
漢武帝元光年,侵羅馬,為羅馬所敗。漢哀帝時,羅馬築城於來尼河,以逼侵日耳曼,日耳曼或降或亡,其後復糾合種類,力攻羅馬國,幾及四百年。是時中國交界之匈奴等,遊牧於其郊,盡驅日耳曼種類遷於他國,散處佛蘭西、英吉利、是班牙、亞非利加各海邊。
- ↑ 《海國圖志》其四十五〈耶馬尼下〉,引《外國史略》曰:
宋元徽間,羅馬都陷,日耳曼之民萃焉。蓋歐羅巴之民,半係日耳曼之族,在本國者無幾,尚守古教,而猛性常存,散處佛蘭西者,已進天主新教。
- ↑ 《海國圖志》其四十五〈耶馬尼下〉,引《外國史略》曰:
唐元和八年,日耳曼之裔,復在佛國潛起募兵,自成一國,沒後諸子各分其地,而路得威號第一王,於唐武宗會昌年間,創立國基,始有日耳曼之號。羅馬國廢,日耳曼之君仍其名號,雖各部皆有本酋五爵操權,而國王能得民心,自強政治以彈壓其下,但與羅馬教皇積釁,因募兵前往意大裏國,又欲據猶太國救世主所葬之墓,自領大軍與回族死戰,壯民多亡,其教主遂乘勢弄權。
- ↑ 《海國圖志》其四十五〈耶馬尼下〉,引《外國史略》曰:
南宋咸淳七年,有賢君出,立新例,令百姓遷善,雖向為盜竊者俱許為良民,否則殺無赦。明永樂年間,國君復集會各教主辨論,名聞海外。後國分為十部,各部皆有君爵。正德十四年,是班亞君即位,使使來脅從天主新教,禁止耶穌本教,日耳曼百姓不從。萬曆四十五年,老教新教之民互相攻伐,三十年不息,兵火之餘,遍地荒蕪,而瑞丁、佛蘭西、是班亞三國又來侵伐,日耳曼君乃盟國人於郊外,令兩教之人任意拜上帝、救主耶穌,外求成於三國,時順治四年也。
- ↑ 《海國圖志》其四十五〈耶馬尼下〉,引《外國史略》曰:
後日,國又屢與佛蘭西、土耳其兩國肇釁,其東國之君本日耳曼舊所兼攝,其君歿後無嗣,各國相爭,以分其地,其國王女內招百姓為國家出力,外與意大里國和親,遂獲勝,國乃定。當佛蘭西國大變,日耳曼民欲匡救其災,卒為所敗。嘉慶十年,日耳曼國奉事佛蘭西,佛君盡變其國政,又創立他姓以主其國。嘉慶十七年,國人逐之,各部相結,自為一國,隨時會商國事,遂為海外不侵不叛之邦。